卓伟爆隐私收公关费为什么不算敲诈勒索呢?
先看网络万能的网友做的分析:
卓伟爆隐私收公关费为什么不算敲诈勒索呢?请看下面各网友的说法!1,卓伟所依靠的,正是我们常说的新闻监督权。在美国,新闻权,或者说记者的权利被称为在“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外的“第四权利。
2,你拿着料主动找人要钱,这就叫敲诈勒索。 别人知道你手上有料,主动给你钱求你放过,这不叫敲诈勒索
3,你想太多了,卓伟在这行纵横这么多年,早就把隐私权的法律条文研究透透的了,他所有的拍摄地点全部都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根本就不是私人空间,一点都不触犯隐私权。 至于你说的敲诈勒索,你看他什么时候主动找过明星团队,他就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公开,然后发一句“2点发”,团队想公关自然就主动去找他了。
4,敲诈勒索是主动的吧 卓伟只需要放一个新闻坐等自愿。
5,卓伟在这行纵横这么多年,早就把隐私权的法律条文研究透透的了,他所有的拍摄地点全部都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根本就不是私人空间,一点都不触犯隐私权。 至于你说的敲诈勒索,你看他什么时候主动找过明星团队,他就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公开,然后发一句“2点发”,团队想公关自然就主动去找他了
6,场景代入:
6.1 pgone:卓先生我想跟你买点资料,卓伟:好的。不犯法。
6.2 卓伟:pg,你他妈不给钱,我就爆料,弄丑你,pg:好的好的。敲诈勒索。
6.3 pgone主动说,我给你300,你别爆料了行不行,卓伟:兄弟,我从来没想过拿爆料来换钱,你比别会错题。人家都有专业律师,不会留这么大把柄的。
下面来一段网络分析的长文章:卓伟是一名资深娱记,早期由于嗅觉敏锐、作风大胆,先后报道过很多娱乐明星的私生活,颇受大众的喜爱,随后组织成立狗仔队----风行工作室。他自己说娱乐媒体的责任就是公开事情真相,监督公众人物,净化规范娱乐圈,由于曝光准确率越来越高,被誉为“内地第一狗仔”
但这两年不知道为什么,在爆料之前,总是先做足噱头,吊公众的胃口,到最后往往不了了之,给人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难道其中另有隐情,江湖传说拿封口费被公关的事情,难道是真的?
那么这种用隐私或丑闻来换取钱财的方式,是否触碰到了法律,卓伟的行为离“敲诈”还有多远?
法律对敲诈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敲诈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其中的关键词是:威胁、要挟、强行索要。而拿封口费,虽然是占有钱财,但并不符合威胁、要挟、强行索要等特征。所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算敲诈,拿封口费的行为,更像是一种信息买卖,不过卓伟得罪人太多,在公关谈判中难免百密一疏,被人下套遭人陷害,想做到干干净净,似乎也不太可能。所以说,卓伟的行为离"敲诈"己经不远了,随时都会倒在法律的面前。
我们当然不愿意看到卓伟倒下去,毕竟社会需要正义,公众需要真相,希望卓伟不被金钱所诱惑,保持媒体人应有的职业操守,敢于揭露真想,抨击丑恶,继续监督净化娱乐圈,起到一个媒体人应尽的责任。
这就是:揭露真想看卓伟,抨击丑恶终不悔,莫触法律守底线,勇做娱乐纪检委!
感谢点赞!欢迎关注!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