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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法院李兵聚众斗殴案

paiquba 11-23 19次浏览 0条评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莲花法院李兵聚众斗殴案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紊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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