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的法官如果是在美国会有什么下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彭宇案主审法官的错误在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甚至可以说违法。
我国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为“谁主张谁举证”。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才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彭宇案的原告在要求彭宇赔偿时并没有证据证实自己是彭宇撞到的。他自己证实自己是被彭宇撞到的属于”自说自证”,这样的证据属于无效证据。
可主审法官却以一个违犯社会道德的推理——你不撞他为什么扶他?将彭宇陷于绝境——使得彭宇既不能证实自己是一个讲道德的人,也无法证实老人不是自己撞到的。法官以”这个违犯社会道德的推理”将举证责任看似“合乎情理”地分配给了彭宇,让彭宇往证实自己不能证实的事实,从而让彭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为没有往过美国,难以描述彭宇案的主审法官在美国会有什么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