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最后怎样了?
第一次庭审: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令人颇感蹊跷的是,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大搞装修为由,称无法提供这份最关键的证据。彭宇仓促应诉。
第二次庭审:5月8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接警的一名警察在庭上作证称,他记得彭宇曾经在做笔录时说过“下车时,感觉被人撞了一下,但不知道被谁撞了”。
高老太一方代理人以此试图证明彭宇曾承认跟人发生碰撞,而直接受害人就是高老太,要其承担责任。彭宇却认为,自己做笔录时从没说过这话,他下车后才发现了倒地的老太。
第三次庭审:鉴于之前两次庭审的争锋相对却没有任何的进展,第三次庭审请来了现场目击证人陈先生。
出人意料的是,高老太看了一下陈先生的样子后,否认他是当天帮助她的中年男子,但她的意见法官没有采纳。而证人表示“太让人气愤”。这次庭审依然没有结果
剑胆琴心:这个案子中,最大的疑点其实彭宇的律师乘势追击还是有可能翻案的:那个派出所所长,把当时的口录说是“弄丢了”,后来又提供所谓手机拍摄的“口录”,后被揭穿自己承认不是自己手机拍的是徐老太太的儿子拍的——身为警务人员,竟然串供伪造证据,并且破绽百出!而法官则无视这些,最终以“莫须有”的罪名定案,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剑胆琴心:这个时代,那些自以为聪明的、想瞒天过海而无惧犯了众怒的,难道他们不知道互联网的力量?难道他么不知道“人肉搜索”的威力吗——最新的消息是:居然有人查出来徐老太太可能是专业“碰瓷党”,看看判决之后媒体报道的标题吧,如果判决真的是正确的,也不仅仅是老百姓同情彭宇而已,我们的媒体,可以说是一边倒的认为这是一个荒唐的判决。
陪了不少钱还丢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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