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蕾书法是因人而红吗?到底有没有鉴赏价值?
把徐静蕾的书法认定为因人而红是很准确的,这恰恰是中国书法发展的另一个可悲之处:书法价值的娱乐化,世俗化和庸俗化。徐静蕾的书法水平究竟如何?从徐静蕾在网上发布的一些作品来看,其书法整体水平很一般,远没有网上一些人士吹捧地那么厉害:“字体骨骼清秀、遒劲有力,清冽而又优雅、从容,令人赏心悦目”。
稍微懂点书法专业的人士都会看得出来,她取法二王行书,但用略懂皮毛来形容毫不为过。
上面图片中的字,是徐静蕾临写的《兰亭集序》的原贴与临写作品的对照,外行人一眼看过去,一定会说:“哇,好像啊!”其实除了大体像之外,细节基本不像。
临过帖的专业书法人士都知道,临帖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忠于原贴,结果徐静蕾就囫囵吞枣似的临了过去,就拿出来拿出来晒,我是真的佩服她的勇气和脸皮。
如果有不服的,我教你一个办法,就是把原贴中的一个字拿出来放大,再把徐静蕾临的拿出一对照,就一清二楚,整个笔法就没有什么是对的。
不求甚解耍小聪明终被误正是带着这种不求甚解的学习书法的态度,用她的聪敏劲,以投机取巧的方式进行书法创作,利用自己的娱乐明星的名人效应,贩卖自己的书法作品,据说还弄了一套“静蕾体”纳入了方正字库。
对于静蕾钢笔体不多评述,因为那个与书法无关,但从她到处题写的书法作品来看,用娱乐界的“老干部体”来形容也不为过。
从上面的作品来看,笔法成了玩耍的东西,而把结构玩出“特色”却是重点。看到这样的作品,是不是感觉与那些没有笔法的老干部体、江湖体何的其相似?
所以说,作为知名的公众人物,徐静蕾对待传统的书法作品应该抱以严谨的态度,而不能利用名人效应和优势,将书法作品搞成娱乐行业的附属品,更不应该将严谨的书法艺术变成包装娱乐人物的世俗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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