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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的立法意向与智永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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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朝书法自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随着其推行的鲜卑族汉化政策的实施,在大力吸收南朝文化的历史进程中,日益向前发展,由原来的属于钟系旧体的书风逐步转向属于王系新体的书风,以至北魏后期的书法,虽仍然为过渡体,钟系旧体、王系新体并存于世,但其比重在逐步变化,至北周已形成王系新体占主流的局面,这是与南朝书法合流的必然结果——南北书法同归于王系新体。

  隋代书法更是在此基础上,将南北书法同炉共冶,完善其法度,并树立典范,为唐代“尚法”书风的兴盛作了预先的铺垫及必要的准备,可谓开唐风之先。隋代书学大盛,开皇年间,南北朝著名书家如赵文深、李德林、王褒、庾信、欧阳询、蔡征、韦霈、杜颓、虞世南、虞世基等人咸集长安。

  又,开皇三年(583),文帝搜访异本,召天下工书之士于秘书省内补续残缺。这些史宝,说明隋代皇帝无论从实用方面还是艺术方面都比较重视书法。由此,隋代书法大盛,为必然出现的景象。而南北士大夫书家会集京城,互通信息,交流书艺,相互启发与影响,这对隋代书法的繁荣及提高其总体水平,对其法度规矩的建立和系统化,产生了直接的作用。

隋书的立法意向与智永的意义是什么?

  还有两位僧人智永与智果,相传隋炀帝尝谓智永云:“和尚得右军肉,智果得右军骨。”尤其是智永,他忠实于王羲之家风,其在整理和推广王书新法方面以及对民间书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更是不可忽视的。历陈、隋、唐三朝的著名书家虞世南即是他的传人。考察隋代书法,所依据的资料大约有刻石类如墓志、碑铭及少量的造像记和摩崖题记等,这方面资料十分丰富;墨迹类仅有智永和尚的《真草千字文》及一些佛教写经。

  刻石方面的书迹量最大,风格最多,成就也十分突出。先从传世刻铭的书迹数量来看,墓志居首。隋代大兴墓志之风,仅从王壮弘《六朝墓志检要》一书的记载来看,在自晋至隋南北各朝中,隋代墓志的数量仅次于北魏。北魏自孝文帝太和年间大兴墓志之风至北魏亡,60年间的墓志,有记载者近400方,而隋代30余年,其墓志有记载者已达300方之多。

  这是隋代书迹的一个大宗,再加上其他各类刻石,其数量之大,十分壮观。而其风格之众多,真可谓汇合南北,而且出现了许多融南北书法为一体的佳作。康有为曾评道:“隋碑(泛指各种刻石)内承周、齐峻整之绪,外收梁、陈绵丽之风,故简要清通,汇成一局,淳朴未除,精能不露。

  譬之骈文之有彦升、休文,诗家之有元晖、兰成,皆荟萃六朝(包括南北)之美,成其风会者也。”(《广艺舟双楫•取隋第十一》)此为精当之论。隋碑书法既保持了北朝书筋骨强健的内质,又兼备南朝书妍美流丽的风姿,使王系新体在日益为社会广泛接受、流行于世的同时,又有所发展。

  隋代书法的发展大势,无论是从刻石方面考察,还是从墨迹作品中研析,都表现为在集南北朝书法之大成的同时,对王书笔势类型的今体书法加以整理,使之在兼融南北有所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化、法度化。这种同属于王系新体、又各有情调和笔趣的作品在隋代书迹中占了很大的比重。

  诸如《赵芬残碑》[隋开皇五年(585)立,在陕西西安]、《龙藏寺碑》[隋开皇六年(586)立,在河北正定龙兴寺]、《信行禅师铭塔碑》[隋开皇十四年(594)刻,在河南汤阴]、《董美人墓志》[隋开皇十七年(597)刻,陕西西安出土]、《苏慈墓志》[隋仁寿三年(603)刻,陕西蒲城出土]、《龙华寺碑》[隋仁寿三年(603)立,日本《书道全集》著录]、《吕胡暨妻李氏墓志》[隋大业五年(609)刻,河南洛阳出土]、《伍道进墓志》[隋大业十一年(615)刻,河南洛阳出土]、《张凤举墓志》[隋大业九年(613)刻]等等。

  其中,有的风格近于南朝的《王慕韶墓志》或《萧儋碑》等,有的近于北朝的《元皡墓志》、《高归彦造像记》、《朱昙思等一百人造塔记》、水牛山《文殊般若经》等等,有的则兼有南北刻石的某些特点。其共性特征着重表现在体格端整、笔法精到、隶意脱尽。这一类隋代刻石较之南北朝同类刻石,法度更显得严谨,作为王系新体的笔法、笔势表现得更加纯粹。

  尤其是其中的《龙藏寺碑》,气息清新典雅,点画秀健,体态安详、舒展,其笔势中略含行书意味,用笔严守法度又能灵活自如,气韵生动,实为难得之精品,可谓隋代刻石中最为匀美清雅之作,在法度上最可作为典型。康有为赞其为“六朝集成之碑”(《广艺舟双楫•取隋第十一》)不为虚誉。

  此外,在这一类作品中,《张凤举墓志》(图96)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气象。在众多端庄、谨严的隋代刻石书法中,此作独标异姿。其全局横4列、纵4行,共16字,有栏界。一格一字,形体多偏长。笔势纵向运动,兼以左右开展,体态动感强烈,其运动节奏富于韵味。其用笔多直折,圆弧笔画往往以折为转,力满气足。

  此志书法所饱含的幽默、浪漫的意味和强烈的线条运动的节律美能深深打动品赏者的心。隋代刻石书法以王系新体为主流,次为钟系旧体。而在钟系旧体的作品中,又大多表现为与北魏都城洛阳地区的大量墓志的风格相近的倾向。这种“洛阳风格”在当时犹如语言中的“官话”,这是北魏的“官体”,使属于钟系旧体的笔势与笔法勻整化、统一化,在此基调上加以意趣的充足发挥。

  这类作品都有一定程度的钟系笔势、笔法因素,但已端庄整饬,法度定型,朴拙气息大为减弱。这一类中比较典型的隋代刻石如《寇炽妻姜敬亲墓志》〔隋开皇三年(583)刻,河南洛阳出土〕、《章仇等造像记》〔隋开皇九年(589)刻,在山东汶上〕、《元仁宗墓志》〔隋开皇十年(590)刻,陕西长安出土〕、《宫人典彩六品朱氏墓志》〔隋大业六年(610)刻,河南洛阳出土〕等等。

  这些作品可看做是北魏“洛阳风格”在隋代的遗存。在隋代,过渡体类型的作品很少,但其中有一件特色强烈的作品值得一提,即《曹植庙碑》〔隋开皇十三年(593)立,石在山东东阿〕。此碑书法以真书为基本,体兼篆隶。这一点在其点画用笔和一些偏旁结体上都有显著的表现,沿袭着北齐刻石书法中一些作品的表现风格。

  加以比较能发现,《曹植庙睥》的体势、笔法与意趣近于河南武安鼓山响堂寺的一组北齐刻石,如《唐邕写经碑》、《无量义经》、《维摩诘经》等。这一组刻石书法雄浑朴茂,笔势畅劲,而《唐邕写经碑》又将篆、隶与真书相参,巧妙地合为一体,毫无生硬造作的弊病。《曹植庙碑》也如此这般地又一次成功地合成,而且,其笔势在北齐人书法的基础上更为开张,显示出更大的气魄和更强的力度,这在隋代以工整典雅为主调的书风氛围中显得特别的奇伟壮观。

  “工整典雅”的书风不仅表现在隋代大量的刻石书迹中,它也是隋人写经书法和智永墨迹的风格基调。隋人写经已不复有东晋和北魏写经所具有的鲜明的“写经体”特色,它已与世行书风一致起来。从《敦煌遗书书法选》所刊隋《优婆塞经卷第十》〔隋仁寿二年(604)书〕和《文选运命论》来看,尽管前者圆润,后者瘦劲,但其结体、用笔及取势特点与智永《真草千字文》中的真书十分相似,可见这本是当时的流行风格。

  即与同时的王系新体类型的刻石作品相较,排除镌刻工艺的加工因素的干扰,其基本笔势、笔法仍是十分一致的。智永的《真草千字文》(图97)更是典范之作,代表着隋代书法的最髙成就,其书法图96的历史意义与价值正可从其规范性、法度性上去认识。唐李嗣真《书后品》中评其书法“精熟过人,惜无奇态”。

  唐张怀瑾《书断》卷中说其书“气调下于欧、虞,精熟过于羊、薄”。均强调指出其书“精熟”。羊(欣)、薄(绍之)二位乃东晋末至刘宋时人,皆从王献之学书,精于王书体势、笔法。尤其是羊欣为王献之外甥,时人即有评曰:“买王得羊,不失所望。”梁袁昂《古今书评》以其真书为“一时绝妙”,梁庾肩吾《书品》评其“最得王体”。

  而智永“精熟过于羊、薄”,真可谓登峰造极了。对智永书法的艺术情趣和境界方面,张怀瑾则认为“无奇志”,“下于欧(阳询)、虞(世南)”等。对此,宋代大家苏东坡则有不一样看法。他认为智永的书法“骨气深稳,体兼众妙,精能之至,返造疏淡”(《东坡题跋》)。

  他也认为智永的书法精熟之极,但他从这精熟的笔法、技巧和匀称的体态中体会到其“疏淡”的意趣,其审美眼光髙出李、张二位。至于所谓“体兼众妙”,只能看做是溢美之词,不切实际。其书在达到熟练之极的程度以后,作书便能自然而然,无故作奇姿和锐意标榜法度的生硬感,这正是他的过人之处。

  他轻松自如地驱笔驰骋于严谨的法度世界之中,精妙之极,却又疏澹之极,“疏淡”即自然也,看似容易,实难以达到。犹如一位达到很高境界的拳师,长期刻苦的修炼,使他在行拳时拳法、步法、身法的表现和相互配合达到极其精熟的程度,已毫无约束感和故作感,出神入化,获得了最大的自由。

  智永的书法是经过长期艰苦的修炼的。仅从他书《真草千字文》800本这一事迹来看,即可知他有惊人的毅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其弘扬王书家法的责任感。因此,他的书法从“精能”进而产生质的飞跃,达到“疏淡”(自然)的意境,是必然的结果。苏东坡便看出了这一点,他指出:“永禅师欲存王氏典型,以为百家法祖,故举用旧法,非不能出新意求变态也。

  然其意已逸于绳墨之外矣!” (《东坡题跋》)为大力传扬王羲之的书法艺术及其法度,智永做出了卓著的贡献。他是由南朝陈入隋的僧人,俗姓王,为王羲之七世孙。居山阴(今浙江绍兴)永欣寺,名法极,人称“永禅师”。其书忠实继承祖法,刻苦钻研,似乎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对王羲之体加以总结,使其法度系统化、规范化,使世上学子有法可循,有门可入。

  他身体力行,以坚軔不拔的精神,居永欣寺阁上临书30年,并写成《真草千字文》800本,分送给浙东一带的各个寺院。其影响不仅在于各个寺院的僧侣,由于佛教盛行于世,信徒遍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其《真草千字文》必然通过各种途径对社会上的书风变化产生有力的影响和引导作用。

  史传他作书的退笔头丢弃于大竹簏中,每簏装有一石余,五簏皆满。此外,人来求书及请题额者甚众,门庭若市,致使其所居门槛为之踏穿,不得已用铁皮裹之,称之为“铁门限”。这些事迹说明,智永在当时即享有盛名,他本人的作品就是王书法度的示范之作。其意义不仅在于其本身的艺术价值,更重要的是在于整理和规范王书,树立法度典型,而发唐书“尚法”风气之先声。

  他自己虽没有开创新风,但由于这一历史作用,使他成为书法史上二王以后、唐人之前的一个关钮人物。而后来唐太宗大倡崇王之风,正是以其帝王之威力使智永的愿望在唐代得到了全面实现,不仅王书之法成为至法,王羲之也被推崇备至,获得了“书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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