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游戏属于娱乐至死吗?
你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如下。
刚好有一本比较闻名的书就喊作《娱乐至死》,作者是闻名的媒体文化学家“尼尔·波兹曼”,他在书中确实很好地诠释了什么喊做真正的“娱乐至死”。
首先很显然的,“娱乐”属于人类正常的一种需求,但“娱乐至死”指的则是“因娱乐而漠视严厉知识的学习和严厉信息的摄取”,这样的现象才属于“娱乐至死”。
我举个例子来进行阐明吧,比如说在电视上收看争论比赛,假设说此时有两名看众A和B,看众A在看看的时候全程只在意辩手们的具体言论内容,包括言论的针对性,发问和质疑的角度以及逻辑合理性;而看众B却因为关注辩手们的神态、语调、音色甚至肢体动作而漠视了他们的言论内容。在这个例子中,看众B就属于尼尔·波兹曼书中所说的“娱乐至死”的一群人,因为他们仅仅关注低级的感官 *** 而已。
所以玩游戏是否属于“娱乐至死”完全就看玩家自己的态度,假设一名玩家能够做到在不玩游戏的时候自律地工作、学习,对直接、短期的感官 *** 没有那么依靠,那么就不能说这是一种“娱乐至死”的行为;而假如一名玩家除了游戏之外排挤其它的一切知识和社会信息的话,那么很显然他就处在一种“娱乐至死”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