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迪这样有钱又有貌的男人,还要花钱找女人?你们怎么看?
不知从何时起,世道变了:找女朋友一般都要花钱,还要花心思,更要有责任心。花钱嫖娼也是花钱,但更随性,无需负责。前者可以获得认同甚至被认为理所当然,后者属于违法,这就是法律的边界。不管是谁,假如心中没法界,出事是迟早的。有钱名人在许多人性方面其实和普通人无异,只是出事曝光率高而已。
对于李云迪,在一段摘访中他其实已说过整个童年、少年时代都没有普通孩子的自由,成名后没时间谈女朋友。假如他是个正常男人,肯定有七情六欲,年近40没有婚恋对象,嫖娼似乎也没什么不可想象的了。有卖就有买,之前应该就嫖上了,卖 *** 难道不可耻吗?这个年代,没有被迫,靠劳动都不缺食穿,女人为何要卖淫!不理解怎么不同挠同曝光卖 *** 。
群众举报、警察挠黄赌毒绝对正确,这个无需争议。李云迪一面是钢琴天才,一面是愚蠢违法毁前程的名流,是否理解和遗憾都已成笑话和事实。在此只是不解中国人为何凡事都爱站队分两派呢!难道世间人和事非黑即白吗!在我看来嫖娼违法就该法办,但他具有的才华和其他优点也不能被全盘否定才是客看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