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海战后,“济远”舰管带方伯谦被杀是冤案吗?
方伯谦是因为临阵脱逃被判斩立决,死的一点都不冤。甲午战争中北洋水师各管带中方伯谦也算一个名人了,名气大概仅次于邓世昌。不过和邓世昌相反的是,方伯谦出名是因为在战斗中逃跑被砍头,有点遗臭万年的意思。方伯谦因为名声太臭,以至于他侄子方莹在江阴抗战中喊出了“誓死不当方伯谦第二”的口号。
不过方伯谦死后,他的家人也曾经试图翻案。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方氏后人曾经组织过几次所谓的学术研讨会,想证明方伯谦是被冤杀的。为此陆续出现了一些论文,以海战中一些细节分歧为理由,为方伯谦辩白。然而这些论文都忽视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方伯谦被斩杀的真正罪名很简单,就是临阵脱逃。
副将方伯谦首先逃跑,致使船伍牵乱,实属临阵脱逃,著即行正法所以要看方伯谦是不是被冤杀,只要看他是不是首先逃跑,属于临阵脱逃就可以了。
为方伯谦洗白的人一般会以“广甲”舰管轮卢毓英回忆中提到“广甲”首先逃跑为理由,认为方伯谦统帅的“济远”仅仅是跟着“广甲”逃跑而已,不是首先逃跑。然而这个所谓的卢毓英回忆录原文并没有提到作者是谁,只是后人根据文中叙述,认为是卢毓英所写而已,因此是否属实尚不可知。
而按照日方战史记载,在海战中日本海军与包括“广甲”在内的北洋水师各舰交战,唯独没有任何一艘战舰遭遇过“济远”。“济远”唯一一次出现在日方记录上,是提到它率先逃跑,“广甲”紧随其后。
在谁先逃这个问题上,日本海军可以算旁观的第三者,不涉及任何利益关系,他们的陈述应该更为客观公正,比那个真假未知的回忆录要可靠的多。因此“济远”先逃一事基本可以定论。
另外在黄海海战爆发前,李鸿章曾经上奏朝廷,认为战事要严肃军纪,提出了《海军交战赏恤章程折》,在其中明确提到临阵退缩者要按军法严肃处理。
如有临阵退缩,贻误事机者,立按军法治罪,决不姑宽从这一条来说,“济远”是否先逃并不重要,只要擅自离队逃跑,那么方伯谦一样可以定死罪。而按照旅顺港的记录,“济远”舰回到旅顺的时间比北洋水师大队足足早了3、4个小时,可见他脱离战场也早于主力舰队,临阵退缩确凿无误。
从上可见,方伯谦临阵退缩没有异议,第一个逃跑也证据比较充分,判他斩立决符合军规,合法合情合理,并没有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