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惊魂枪声为何难禁?
美国在经历了上周两起大规模的枪击案后,美国全国禁枪的唤声又起来了。但是这不过就是众多枪击案后的又一次鼓噪罢了,我认为美国不会禁枪,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宪法保护
枪作为小型杀伤性武器,既可杀人又能防身,在美国拥枪的历史已经有几百年了,并且在美国建国后明确的写进宪法第二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为美国权利法案的一部份,于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本修正案保障人民有备有及佩带武器之权利。
在美国独立之前,英国殖民地政府并没有正规的政府军,全部靠各殖民地征召民兵自我防备。每个州对于武器的治理都有自己的法律,甚至有些州对于没有武器的平民会进行处罚。独立战争就是靠着这些拥有武器的平民战胜了英国的军队,假如大家看过梅尔吉布森的《爱国者》应该会有映像。
建国后,当1789年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由国会议员提出时,“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被自然而然的写进其中,并于1791年被批准正式生效。为了限制强势政府,防止政府权力膨胀进而侵犯公民权力,赋予公民反抗的武器,也是这条法案重要内在精神,俗谓“天授枪权”。
假如要禁枪,那么就要修改这条宪法,美国修改宪法的条件是
假如是由国会发起修宪,必须由国会参众两院至少三分之二多数议员提出 *** ,也就是说, *** 必须得到至少290名众议员和至少67名参议员的支持。
假如在州一级发起修宪,则必须由至少三分之二的州议会要求国会召开修宪会议。到目前为止,美国宪法的历次修正都是通过第一种方式启动的。
不管是哪种方式,以现在美国的政治结构,基本都是不可能的。
美国权利法案第二条原文以及翻译
A well regulated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译文:一支受规范的武力乃确保自由国家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之权利不可受侵犯。译文二: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对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受侵害。译文三:纪律优良之民众武装(或者民团,武装民团)乃自由邦国安全所必需,故,人民持有并携带武器之权不受侵犯2,强大的美国全国步枪协会
美国全国步枪协会,即NRA(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 of America),总部设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Fairfax,是美国最大的枪械拥有者组织和强大的利益集团。它自称“美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民权保护组织”,目前其拥有会员数近500万人。
NRA握有大量资金,足以左右部分选举。在美国国会选举中,NRA的选票只投向拥护《第二修正案》的候选人。NRA要求自己的会员给每一位众议院或参议员候选人评分。评分的主要准则即是否支持枪支拥有。然后,NRA将会员的评分汇总,出版带有明显成见的《投票指南》。其后果可想而知,枪支管制的拥护者往往会受到浩大打击。
自1977年开始,NRA每年都会在其电台或电视台中支持反枪支管制的总统。受此恩惠的总统不在少数,例如西奥多·罗斯福、约翰·F·肯尼迪、艾森豪威尔、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小布什。这些总统都是反枪支管制或不支持枪支管制立法的拥护者。前任美国总统小布什更是NRA的会员。在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中,NRA为共和党捐献了1000万美元。
特朗普在NRA年会上演讲
只要有NRA这样的组织能掌握美国政府,立法,法院,禁枪基本没戏。
3,美国警察不保护平民
看到这个标题,你是不是大食一惊?在中国警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是写进法律的,没错,中国是这样。但是美国,确实不这样。
这是由美国最高法院从1981年来通过一系列法案确定的原则。这是系列案件中的两个很闻名的案件: 1981年沃伦对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案(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 444 A.2d. 1, D.C. . . 1981) 和2005年石城镇对冈萨雷斯案 (Castle Rock v. Gonzales, 545 U.S. 748 (2005)) 通过这两个案件,最高法院明确表达美国警察对任何公民不具备直接保护责任。
1975年3月16日,一个周日的清晨,两名年轻的女性 Carolyn Warren (就是本案的主角) 和 Joan Taliaferro 像很多那个时代的年轻人一样租下了华盛顿特区(美国首都)西北角的1112拉蒙特街的一个公寓的三楼的房间并分担房租。在他们楼下是Miriam Douglas 女士和她四岁的女儿。 在大家都在熟睡的时候,二楼的公寓门 (美国的大多数公寓门是没有防盗门这说的,都是小木板门,很轻易被踹开) 突然被两名壮汉踹开,这两名壮汉(后来被确定是Marvin Kent 和 James Morse)冲进了二楼公寓,并当着小孩的面 *** 了她的母亲。
睡觉中的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 听到楼下Douglas 女士尖喊声后立刻拨打了美国报警 *** 911,并向调度员报案她们的公寓在被强行进侵中。并请求警方立刻提供援助。警方调度员告诉她保持清静,让她放心,警方将及时调度警力进行支援。
06:23华盛顿警察局总部接到调度员通知有人在强行侵略,但是不知何原因调度员给了巡警2级优先权(code 2), 而依据华盛顿警察条例,任何同类型犯罪都是1级优先(code 1)即警力应该立刻支援。即使如此,四辆警车仍然响应了这一通报,其中三辆赶到拉蒙特街,一辆往调查可能的嫌疑人。
与此同时,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从窗户爬上屋顶等待警察的到来。在那里,他们亲眼看到一名警察开车路经他们的房子,但根本没有停下来,他甚至没有头伸出来看看房子的前后就走了。第二个警察来了,敲了敲公寓的门,在没听到任何回复后也直接离开了。0633分,他们在到达五分钟后没有做任何确认房子内部的安全措施就都走了。
于是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 爬回自己的房间里在哪里她们再次听到Douglas 女士的继续尖喊声; 于是她们再次打了911; 并告诉值班警官她们认为进侵者已进进了公寓,并要求立刻提供援助。再一次,一名警察向他们保证援助已经在路上。这个 *** 在0642进行了笔录 但处理结果竟然是 “随便查查”。 这次没有任何的警员为这个唤吁出警或者分配任务。
由于信赖了警员的话,Carolyn Warren 和 Joan Taliaferro下楼来扶助Douglas 女士以协助警方。结果被两名犯罪分子发现了他们的存在。两名犯罪分子持刀劫持了所有三名女性到了Kent的公寓,然在14小时内对其进行 *** ,夺劫和殴打。 三名女性中的两名被迫对彼此实施性行为的同时,另外一名女性被两名犯罪分子 *** 。
一系列机缘巧合下,三名妇女侥幸得以逃命(从犯罪统计来看,这个活命概率小于17%),三名妇女向哥伦比亚警方提起诉讼,内容包括: 1. 0623报案的处理不当,2. 巡警未能遵循准则调查程序。3. 0642的报警的彻底无视。
但是联邦下级法庭公布此案流案,不予受理,他们的阐明是: 警方对于大众的责任是广义的,并不存在警方对某一公民的特殊关系,在这一层面中,警察没有任何具体法律义务的存在。 (原文”[t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
从此美国案例法开创了警方与普通公民之间不存在任何具体的法律义务的先例。
自此以后,全美各州立法机构开始全面下放公民自卫权。 无论是民主党的蓝州还是共和党的红州,自卫权和公开持枪权开始全面放开。 就地自卫stand your ground) 城堡法案castle law开始全面取代逼迫撤退duty of retreat) 而公民的隐蔽/公开持枪也纷纷放开
截止2016年,美国对枪支完全不限制的州(不需任何证件即可公开/隐蔽持枪)有10个,资质合格后可以
总结:
美国老百姓持枪受到宪法的保护,美国步枪协会的支持。并且在警察没有保护老百姓义务的社会中,只有自己拥枪来进行自卫。
看到这些,你还质疑美国为何不禁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