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所有的javascript教科书中都喜欢用foo作为函数名啊?
经常见到`foo' 、 `bar' 或 `foobar' 等词,却没有任何恰当的解释或者定义。
他们一般都被当做变量。好多例程都拿Foo来做函数名或者类名,应该就像张三、李四一样用来举例子用的。
" 假设我们有二个函式 : FOO 和 BAR 。 FOO 唤 喊 BAR...."
就像经济学家有时候利用术语“widget”来最末做为对正在被丈量的“something”的替代。法式员倾向于利用术语“foo”(FOO的发音)做为在讨论设法或者是提出例子时一些确实存在的工具的遍及替代语
没什么讲究,就是个名称,预示着会富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