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分级尺度原则如下,可按照生齿规模、密度等现实情状确定。
(一) Ⅰ级防控区。称心以下此中一条者:
1.近14天新增陈述确诊病例(以发作地为统计口径,下同)200例以上;
2.近14天新增陈述当地传染确诊病例100例以上;
3.近14天发作当地爆发疫情(一路疫情涉及5例以上病例,下同)20起以上或当地聚集性疫情(一路疫情涉及2-4例病例,下同)50起及以上。
(ニ) Ⅱ级防控区。称心以下此中一条者:
1.近14天新增陈述确诊病例20-199例;
2.近14天新增陈述当地传染确诊病例10-99例;
3.近14天发作当地爆发疫情或当地聚集性疫情5-19起。
(三) Ⅲ级防控区。称心以下此中一条者:
1.近14天新增陈述确诊病例5-19例;
2.近14天新增陈述当地传染确诊病例1-9例;
3.近14天新增陈述确诊病例数0-4例且近7天内有新增病例。
(四) Ⅳ级防控区。称心以下两条者:
1.近14天新增陈述确诊病例0-4例;
2.近7天没有新增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