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 人从事贸易活动,托付 人支付酬劳 的合同。所谓行纪,是指一方根据他人的托付 ,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支取酬劳 的行为。行纪与直接代理都是发生于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并且都是为他人活动,这是二者的相似之处。
与代理相比,首先,行纪是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直接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因此,行纪的法律效果直接回 属于行纪人,间接回 属于托付 人。其次,通常情况下,行纪人从事的是贸易行为,而代理人的行为则不限于贸易行为。最后,行纪多为有偿行为,而代理则包括无偿代理。
与代理不同,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要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托付 人与第三人之间不直接发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行纪人的风险比代理人大得多。正因为如此,代理人的代理活动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代理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而行纪人的活动都是有偿的,并且从事行纪活动的,一般要求是能够承担风险,有法人资格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