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二十四小时工作制?是否违法?
24小时工作制是严重违法的,新《劳动法》第36条已经规定得很清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假如 说天天 工作8小时是标准“剂量”,那么天天 工作24小时就是三倍于标准剂量的工作量,对人的健康与精神是一种极大的摧残,假如 人长时间在24小时工作之下上需要“体力加脑力”的班,长时间下来就会变得恍惚、躲避 、易怒、多疑、爱拐弯抹角,甚至本能性的往 编织谎言。
这里面深躲 的道理就是,他不情愿 再多待一刻钟,他为了让自己不多待一刻钟,于是,他宁愿编造谎言,让自己“按时”下班。
然而,当24小时工作制的当班者想要下班的时候,却发现来接班的人还没有到,这就成为了刚才我们所讲的:恶性循环。
当然,虽然是24小时班制,不过根据行业的不同,倒班的轮回天数也不同,好的单位,上完24小时班以后,可以休息三天半到四天半,再来上第2个24小时班,也就是每周的上班时间,撑死就是48小时。
然而有一些阳奉阴违的单位,上完24小时班以后,只能休息一天半,然后又来上24小时班,当然这个时候的24小时班已经被改成“副班”,即在工作的分配上有别于主班,有一定的弹性时间,同事们心照不宣的答应 你早退,但即使是这样,每周的上班时间已经达到了72小时。
那么,24小时班存在的目的是什么?
第1种情况,在治理 能力薄弱的单位,最喜欢排24小时的班,因为出了事情,很好落实责任人。相对的,假如 是8小时班,有三个交班点,在交班点的时段内出的事情,责任不好落实。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24小时班是消极的,他不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而是纯粹的为了给治理 者方便找觅 责任人。
第2种情况,就是特殊 行业,需要完成一项作业的时间是不规律的,所以他只能排24小时的班,甚至上完24小时还有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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