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河豚鱼吗?注意,只有两种是合法的
河豚的鼎鼎大名,在我国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所谓“拼死食河豚”,一来阐明其美味天下无敌,二来点出了一个恐惧的事实:河豚鱼有剧毒,若处理不得当,可能会误了卿卿性命。
生命和美食之间的取舍,对于一般具有正常理智的人来说,应该不难。一样东西再好食能好食到哪里往?值得拿生命往冒险?以我个人之体验,河豚鱼鲜则鲜矣,但也没到让人不要命的程度。古人对河豚推崇备至,实在是因为古人知识短浅,看见点儿好食的就一惊一乍,根本不足为训。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爱食不怕冒险的人还是有不少的,更何况妥善处理后可以做到无毒,所以食河豚的习惯流传至今。尤以江苏江阴一带为盛,甚至还有“河豚不毒江阴人”的说法。河豚鱼当然是不会认人的,江阴民间有一套整治河豚鱼的 *** ,应该是往除了其毒性。
民众不怕死,但政府却不能听之任之。自己捕捞了自己食,食死了也只能自认倒霉,但是你要是拿出往卖,那对不起,可能就犯法了。1990年,卫生部出台一道禁令,《水产品卫生治理 *** 》中明确:“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进市场”。上海市曾查获不法销售活体河豚鱼案件,认为当事人明知河豚鱼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仍向他人予以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准则的食品罪。
然而河豚鱼的市场需求量很大,一味地堵死也不是 *** ,国家对河豚鱼还是网开了一面,但并不是毫无限制。依据国家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等三部委联合签发《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除了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养殖的暗纹东方鲀外,其他所有河豚类均不得流进市场。而且,只能按规定出售经过处理的河豚产品,不能出售活体或整鱼。
为什么养殖的可以经营?因为河豚鱼的毒素并非天生自带,而是来源于食物中的藻类,被河豚鱼据为己有且用于防身,在人工养殖条件下,可以通过掌握饲料和环境,做到低毒或者接近无毒。纯淡水养殖的仅有迹量毒素,海水养殖的则是低毒。但为了预防万一,国家仍然规定必须经过处理、检验后才能流进市场,具体的准则就是:河鲀产品的河豚毒素含量不得超过2.2mg/kg,如此可以确保万无一失。
黄鳍东方鲀/Takifugu xanthopterus
再者,广义的河豚是鲀科鱼类的统称,但多数并不用来食用,狭义的河豚鱼则可以认为是鲀科东方鲀属的种类。前几天有朋友给我发了一张河豚鱼的照片,如上图所示。这种河豚的体背面浅青灰色,有多条深蓝色斜行宽带,各鳍显明橘黄色,喊做“黄鳍东方鲀”。目前没有人工养殖,也不在国家答应经营领域之内。假如看到这种,切记敬而远之,犯不上为口食的送了命。
红鳍东方鲀
暗纹东方鲀
国家答应经营的是人工养殖的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红鳍东方鲀的背面黑灰色,胸斑后方具黑色斑纹多条,臀全部白色,其臀鳍红黄色,基部较红,故曰“红鳍”。暗纹东方鲀背部有数条浅色条纹。在 胸鳍后上方体侧有1个镶有模糊白边的黑色圆形大斑。一般红鳍东方鲀用野生苗海水养殖,暗纹东方鲀则是人工育苗纯淡水养殖,后者的安全性更高一些。
弓斑东方鲀
能够合法经营的河豚鱼就两种,像弓斑东方鲀这样的网红河豚是不答应出售的。而且,经营河豚鱼必须国家认定的相关资质,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的。我曾经在青岛某超市见过出售的暗纹东方鲀,必须有相关证件才能购买。
其实我奉劝大家,没有任何一种东西是非食不可的,河豚鱼也不过就那么回事儿,不食也罢。何必拿生命冒险呢,您说是不是?食河豚鱼食死了,悼词不好写,哀悼会也不好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