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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轴心时代文明—埃及

电影时间:1年前阅读:28

□白钢

【在埃及这样一个极富宗教热诚的国度,其文学作品,尽管不乏对神和法老赞美的典型宗教文学,但其主体是高度世俗的,独立于宗教存在的】

古埃及位于非洲东北部,地理位置孤立,为沙漠、红海及地中海所围绕阻隔,故而埃及文明的发展呈现出较大的独立性。

纵贯埃及全境的尼罗河,由发源于非洲中部的白尼罗河与发源于苏丹的青尼罗河汇集而成。流经森林与草原的尼罗河,每年7-11月定期泛滥,浸灌两岸干旱的土地,含有大量矿物质和腐植质的泥沙在两岸逐渐沉积下来,成为肥沃的黑色土壤。这也正是埃及人将自己国家称作“凯麦特”(kemet,意为黑土地)的原因。长达6670公里的尼罗河在东非大裂谷带上塑造了肥沃的河谷平原,是埃及当之无愧的母亲河。

多代王朝的兴替延绵与文化影响

如果以传说中的美尼斯时代(公元前3110年)为起点,以托勒密王朝的末代女王克里奥佩特拉自杀(公元前30年)为终结,古埃及的王朝政治持续长达三千年。即便依照早王朝(公元前3110-前2665年)-古王国(公元前2664-前2155年)-中王国(公元前2052-前1786年)-新王国(公元前1554-前1075年)的划分纪年,相对独立的古埃及王朝历史也超过两千年。相对于人类迄今为止五千年的文明史,这种政治文明体的长久延续实属惊人。某种程度上,埃及古王国-中王国-新王国的历史可类比中华文明的夏-商-周三朝,而充满传奇意味的早王朝则有似于中华之“三代”(尧舜禹时期)。

如同埃及人宗教观念中生命-死亡-重生的相续,埃及自古王国时代起,总是经历着兴盛-衰颓-复兴的交替。

古王国时期保留下来的完整作品只有《普塔霍特普的教喻》,它名义上的作者普塔霍普特是生活在第五王朝末期(约公元前2350年)的维西尔(宰相),这一作品充分地展示教喻文献这一文体内容丰富、充满格言、冗长造作的特征。在古王国遭遇重大危机陷入分裂后的第一中间期(公元前2154-前2052年),社会状态的急剧变化引发了文学形式的突变,此时出现了包括各种政治和社会性的讽刺谩骂、对话形式的理性探讨、诉苦与批判性的演说、皇室遗嘱、预言在内的诸多新型文体。

《农夫的申诉》是一篇体现埃及式雄辩演说风格的作品,一位农夫在财产被无故剥夺后向国王进行了九次申辩,他的讲演充满了比喻、反复、华丽的辞藻与热切的呼吁,全篇将叙述与独白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配之以正义最终得以伸张的大团圆结局。

《对美丽卡拉的教喻》以法老遗嘱的形式,再现了法老对后代的政治教育,涉及对于各种政治形势的判断与应对之道,进而讨论了人与神的关系、虔诚的行为、道德准备、宇宙起源论和人间王者也无法逃避的末日审判等问题,全文带有某种深刻的悲观主义色彩,似乎暗示着定都于赫拉克里奥坡里(Herakleopolis)的王国覆灭的命运。

伴随着定都底比斯,以蒙图霍特普二世(MentuhotepII)为领袖的第十一王朝于公元前2040年重新统一埃及,埃及从古王国分裂后的中间期复兴,进入中王国时期。经过长期的动乱,中央政府亟需有经验而值得信任的官员,于是出现了《凯麦特》与《对各职业的讽刺》这样旨在培养国家官员、向其灌输工作责任与工作高贵性的作品。

在教喻这种古老的文体之外,中王朝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文学形式——小说。《辛努亥的故事》便属于其中的杰出代表,它以故事和墓室铭文结合的自传体形式记述了一位在阿蒙尼姆赫特一世死后离开埃及的王室仆从在叙利亚经历种种传奇并最终于暮年荣归埃及的故事,尽管其篇幅并不长,却充满戏剧性的冲突,体现出高超的叙述技巧。

中王国末期,埃及又一次陷入政治混乱而导致分裂。在此期间,发生了喜克索人(Hyksos)对埃及的入侵。不过正是这种外来入侵与压迫,促使分裂的埃及获得了重新聚合的动力。埃及人从喜克索人那里学会使用马拉战车、战斧、盔甲、混合弓箭等军事装备,以及制造青铜与鼓风吹火的风箱的物质知识,在被征服了一个世纪后,第十七王朝的法老从底比斯发动解放埃及的战争并最终胜利。继而,在第十八王朝时统一的新王国(常被称作帝国)得以建立。这一时期的埃及结束了长达千年的孤立主义,而逐渐与亚洲呈现出文明共生体的形态,王室、政府部门与民间都可发现大量来自亚洲的痕迹。

这一阶段,出现了爱情诗这种前所未有的文学形式。在富于埃及特色的爱情诗集中,情侣往往没有名字,如同《旧约·雅歌》中那样被称作“哥哥”和“妹妹”,情侣以夸张的语言表达他们的感情,以对比的手法表达其愿望与情绪,以一种“乐而不淫”的效果契合新王朝的文雅格调。在这一阶段发展出一套满足教学需求的“书信教喻”模式,这是埃及人极喜欢的两种文学形式的混合。在新王国的后期,以《胃和头的争论》为代表的作品开启了寓言这种新的题材。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埃及这样一个极富宗教热诚的国度,其文学作品,尽管不乏对神和法老赞美的典型宗教文学,但其主体是高度世俗的,独立于宗教存在的。与其他古老民族不同,埃及文学中占据核心地位的不是史诗,而是教喻与中短篇故事。或许,正是通过这类形式,漫长的历史相续获得了埃及人最为认同的表达。

象形文字的生成、实践与影响

古埃及人使用的语言属于闪含语系(亚非语系)中的含米特语族。这种语言被他们用象形文字记载下来。

埃及象形文字是人类迄今所知的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埃及人将月神、计算与智慧之神托特(Thoth)视作象形文字的创造者,圣书体(hieroglphic)是其主要书写形式,因常用于墓碑,又称碑铭体。

为了方便在纸草上书写,发展出草书——“僧侣体”(hieratic),类似于汉字的行书或草书。到公元前700年左右,又在僧侣体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产生了“大众体”(demotic),适于普通人学习使用。这些字体常共存于同一文本之中,对于埃及象形文字的解码具有极重要意义的罗塞特石碑,便包含着圣书体与大众体。

埃及象形文字包含3种字符:意符(Ideograms,Logograms),表示所指示的对象或意向;音符(Phonograms),表示所对应的发音,包含单音素文字、单音节文字和多音节文字;限定符(Attributes),在音符外加上一个新的纯属表意的图形符号,置于词尾,以表明这个词是属于哪个事物范畴。表意符号、表音符号和限定符号适当组合起来,便可构成完整的意义表达。

由于象形文字所具有的装饰与美观功能,其书写顺序具有较大的自由度,由上至下、由下至上、有左至右、由右至左均可,某段文字释读的方向,往往通过每行开端处人物或动物头部所面对的方向辨识。

原始迦南字母后来发展为腓尼基字母与希伯来字母,希腊人正是以腓尼基字母为基础创造出希腊字母,并由于自身语言的特质将元音的属性赋予了其中6个辅音字母。希腊字母构成了拉丁字母的原型,自罗马帝国以来,这套字母体系及建立在其基础上的文字系统对于人类历史发展产生极重大深远的影响。这是古老的埃及象形文字与当代人类社会之间隐秘而又真切的文明纽带。

埃及的宗教与生死观

埃及人将历史的开端归于名为美尼斯(Menes)的君王。传说他在南部的上埃及建立国家,统一上下埃及后定都于孟菲斯,在那里举行加冕礼,成为埃及历史上的第一位法老。

埃及宗教的一个极重要特征,在于它不但赋予世间的统治者法老以神性,更直接将其视作是神,从而将宇宙的秩序与人间的秩序通过二者共同的代表——法老统一起来。

由于几乎每个重要的城市都认为自己所信奉的神灵是宇宙的主神,作为此类信仰的综合,一种创世“九联神”——一组九个重要神祇的教义逐渐形成。这一体系是开放的,新的重要的神祇会被不断吸纳其中。法老几乎总是被等同于最重要神祇本身或他的肉身代表。描写法老行为举止的用词同描绘九联神第一代主神瑞(Re,太阳神)的用词是一致的。法老作为神的化身,其代表的正是神的秩序(ma‘at,ma‘at一词不但意味着良好的等序,而且有正确、正义之义,也可直译为真理)。在此意义上的法老,甚至被他的臣民称作“一个用自己的行动让我们得以存活的神”。

如同在创世神话中,每天清晨,太阳神瑞驱逐蛇怪阿波菲斯(Apophis)使宇宙得以重新开始,法老的政治行为被视为瑞的功业在人间的显现:他驱逐了人间的阿波菲斯,保证这个世界不会陷入混沌无序。

每当敌人侵犯的时候,敌人就被喻为阿波菲斯,法老的胜利被视作太阳神瑞的胜利。埃及人将自己对于稳定的宇宙秩序的强烈认同投射到了作为这种秩序代表的法老身上。

这一方面赋予了法老几乎无限的神圣性,另一方面,则将其从具体的人抽象为固定的宗教符号。因而,对于法老的描述几乎总是类同的,缺乏个人特征。这与埃及人对诸神的描写也明显带有非个性化倾向是相应的:他们用几乎同样的修辞呼唤着被认为具有不同功能的神祇(俄赛里斯和伊西斯除外)。

埃及人认为,死者的灵魂飞向天空的星辰,因而将死亡视作一种新生。甚至神也同样可能死亡并重生。

九联神中的俄赛里斯(Osiris)最典型也最富戏剧性地体现了这种想象。这位传说中的国王被他的兄弟赛特(Seth)谋杀,他的妻子伊西斯(Isis)施法与死去的俄赛里斯结合生下了男孩荷鲁斯(Horus),荷鲁斯长大后向赛特复仇并最终取得胜利。

他来到死者的国度宣告作为他父亲的合法继承人登基为王,并借此唤醒了俄赛里斯。这一传说对埃及人的信仰影响极为深远。法老,被视作既是太阳神瑞的儿子或化身,又由于继承了死去君主的权力而化身为俄赛里斯之子荷鲁斯。

自中王朝之后,“俄赛里斯化”的倾向渐渐占据上风,俄赛里斯被视作是所有受造者的源泉与基础,他取代了太阳神瑞作为黄金时代统治者的地位,接替了他判死者的职能。他的死亡和复活成为了肉体生命消亡与升华的神圣象征。

在大众信仰的“俄赛里斯化”发展的过程中,对太阳神瑞的信仰逐渐投射到其他的神祇之上。在中王国的第十二王朝,阿蒙(Amon)提升为最高神,取名阿蒙-瑞,并被等同于太阳神,成为数个世纪中埃及与其势力所及的西亚领域极受崇敬的普世之神。

这种“太阳神化”的倾向在第十八王朝的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Amen-hotepIV)时产生突变,这位年轻的法老宣布不再信仰阿蒙与其他大部分神祇,而将阿顿(Aton),即太阳的光盘,奉为唯一的最高神,把自己原来的名字(“阿蒙所满意的”)改为阿肯那顿(Akh-en-Aton,“侍奉阿顿的人”),从而开启了某种带有人类最早的神论色彩的宗教改革。这种明显与埃及人根深蒂固的诸神信仰相冲突的改革持续了二十五年便被他的继任者彻底废止。

此后,“太阳神化”与“俄赛里斯化”的两种倾向不断交融,最终形成了太阳神瑞与俄赛里斯形象的有机结合:瑞被表现为一个俄赛里斯形貌的带着王冠的木乃伊。太阳的升起-坠落-再升起的运行过程被视作人类出生-死亡-重生之命运的对应。“瑞歇息在俄赛里斯之中,俄赛里斯歇息在瑞之中”。死去的法老进入另一个世界,成为了俄赛里斯,也成为了瑞。在此,生命与死亡的相待—互转关系呈现出神性本体论的意味。通过瑞与俄赛里斯的这种融合,宇宙的永恒规律(太阳运行)、个人的悲剧性或偶然遭遇(俄赛里斯的被谋杀)、人类的必然命运(生-死)被有机地纳入一个完整自洽的系统。

根据《棺文》(CoffinTexts)和《亡灵书》(Book of the Dead)的记述,在作为法官的俄赛里斯面前,对死者“审判”与“灵魂称重”的故事不断上演,这一剧情深刻影响了东西方各种宗教及包括柏拉图在内的诸多思想家对于死后世界的想象。

古埃及人相信,死后的生活不但是确定而真实的,还代表着一种更高、更持久、更幸福的状态。这一信仰催生了若干与死后世界相关的不凡实践,将尸体制作成木乃伊的高明技术与极恢弘壮伟、据信能使法老在死后登天的金字塔,是其中最著名也最富于神秘色彩的代表。

(作者为著名语言专家,复旦大学思想史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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