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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彦伟|书法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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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韵”

师彦伟

两晋南北朝期间,书法艺术进入到一个新时代、新境界。魏晋期间形而上学思惟深入影响了书法,鞭策了行草书艺术的开展,张扬了晋人“尚韵”的书风,也使得书法艺术愈加深入而形象地表现了王弼形而上学的精神。“韵”字便于尔后不竭呈现在了饱含情性的书法批评傍边。一幅好的书法做品确确实实可以让人感触感染到美的存在,从做品中那些有力的点画、变革的结体、浓淡的墨色以及奇奥的章法等方面,感触感染到生命的律动,那种潜伏的“神韵”,令人兴奋动情,以至久久难以忘怀。那就是书法之“韵”在起感化。书法之“韵”,是一种听不到、看不见、摸不着的又玄又虚的工具,固然说又玄又虚,但却是客不雅存在,是一种用心用脑方能感悟的工具。

“韵”字,用之于书法,始于南朝齐书法家王僧虔(426年—485年),尔后履历代书法家体悟并阐释,便成为书法美学中一个不成或缺的重要概念。

“韵”字,《说文》解释为:“和也。从音,员声。”《文心雕龙》:“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响应谓之韵。”《现代汉语词典》:“好听的声音;情趣。”“韵”字的本义是指五音之偕,指音乐的律动及其协调、天然之美,是人关于声音的感知,属于一个听觉概念。音乐中有节拍的强弱、节拍的快慢、乐音的凹凸、旋律的线条、和声的变革、曲式构造的逗句断章等等微不雅和宏不雅之间、差别形态之间的协调共生的律动之美,那种律动可大可小、可长可短、可守旧可夸大、可恬静可动感,有着丰硕的特量和内涵。三国期间曹魏思惟家、音乐家、文学家嵇康(224年—263年)首倡“韵”说,其《琴赋》中的“改韵易调,奇弄乃发”和《声无哀乐论》中的“无韵之律”,皆是指向“天然”的本有之韵,倡导音韵的天然。前人对“韵”字的解释,应该是率先认识到音乐的律动及其协调、天然之美,之后才把“韵”字那个概念扩展到书法、绘画等艺术门类中来。

书法同音乐比照,书法也有律动,也讲协调天然。书法既是时间艺术,又是空间艺术。所谓书法的韵律,一方面是表现在点画的“起笔、行笔、收笔”甚至一个字、一行字的运笔书写过程之中,如:提按、顿挫、疾徐、轻重等富有音乐般的、有力度的、运动的运笔节律之美。那个书写过程是赏识者所看不到的,只能靠体悟。赏识者所能看到的是书写成果即书法做品,能够看到点画的长短、粗细、枯润,字体的大小、疏密、浓淡,章法的块面临比、黑白比照等丰硕变革所呈现出来的节拍律动、协调天然之美。还有一方面是表现在一个字之内以及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块与块之间的空间形象塑造之中,如:疏密关系、轻重关系、浓淡关系、黑白关系等富有音乐般的、有强弱比照变革的、运动的章法布白节律之美。那两种美皆是生动的、天然的,而不是僵死的、自然的。好比:王羲之《快雪时晴帖》,明显呈现出“速度上的节拍和旋律”(图1),《二谢帖》则呈现出“轻重上的节拍和旋律”(图2),张旭《肚痛贴》则呈现出“大小上的节拍和旋律”(图3) 怀素《自叙帖》则呈现出“感情上的节拍和旋律”(图4)。那些典范法帖都是无邪天然的。“天然”,即无邪天然,是中国书法思惟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美学概念,在书法中是一种审美形态,也是一种艺术缔造精神。东汉蔡邕云“书肇于天然,天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东晋王羲之《记白云先生书诀》中云“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南朝王僧虔云“孔琳之书,天然绝逸,极有笔力。”唐代孙过庭《书谱》中云“同天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那些阐述,皆契合道家“道法天然”和儒家“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惟,书法理论界常把“同天然之妙有”视为书法表示的核心要求。

(图1)《快雪时晴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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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二谢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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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肚痛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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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自叙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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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同音乐比照,二者都有感情表达,都具有抒情功用。音乐之“韵”是有情感的,有激越、明朗、舒缓等差别情感,次要依靠差别音符、差别节拍等元从来抒发某种情感,是感动人心的艺术;书法也是有情感的,如孙过庭所言“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六合之心。”书法例次要依靠差别形量、差别节拍等元从来抒发喜、怒、哀、乐等情感,具有“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的艺术特征,是“涉乐方笑,言哀已叹”的艺术,也是感动人心的艺术。好比:王羲之的《兰亭序》写出了他慨叹人生的情感和思逸神超的才调(图5),唐颜实卿的《祭侄稿》则写出了他痛失亲人、悲忿难平的情感(图6)。那一篇又一篇典范法帖,所表达的情感都好头不如好尾、有飞腾和起伏、有节拍和旋律变革,传染着一代又一代书法人。现代哲学家、美学巨匠宗白华指出:“中国的书法,是节拍化了的天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想,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

(图5)《兰亭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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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祭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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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论中初次提出版法以“气”、“韵”为美的王僧虔,在所著《书赋》中,用“托韵笙簧”一语,平话法具有鼓笙鼓簧一般的节拍韵致,指出了书法之美在于“韵”;用“风摇挺气”、“气陵历其如芒”二句,平话法具有生动的气象,指出了书法是有生命的,根源在于有“气”,好像动物有“气”就有生命一样。关于书法之美,他在《笔意赞》又云:“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量次之,兼之者方可绍於前人。”不只必定了书法有点画形象之美,并且指出版法还有“神采”之美,而且那种“神采”之美是第一位的。“神采”是什么?“神采”讲的是书法形象显示的生动效果,是一种审美境界,是书法家通过书法做品向世人展现出来的一种风度、意味,是通过点画构造形式被对象化了的缔造者的精神、气格。人们赏识书法,不但是赏识某些复杂多变的文字符号,更重要的是通过书法形象,不雅照缔造它的人的精神情格。因而,神采高于形量,也应该是书法的微妙所在。南梁书画家袁昂(461—540)继承了王僧虔“神采为上”的思惟,他把书法形象做为艺术家个性化的形式来不雅照,把书法当做天然生命、当做人来不雅照,如斯从中领略神采。好比,他在《古今书评》中称王羲之书如“谢家子弟”、王献之书如“河、洛间少年”、羊欣书如“各人婢为夫人”、徐淮南书如“南岗士医生”、陶弘景书如“吴兴小儿”等等。恰是那种拟人化的手法丰硕了书法内涵,付与书法更多的人文含义。也是他开启了书法人格化的艺术品藻之风,在更深条理上掌握了书法的艺术精神。

把“气”和“韵”合在一路来讲的人是南齐画家谢赫,他在《古画品录》中提出了“六法”,“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运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虽说那“六法”是针对绘画而言,但前两“法”具有美学逃求的遍及意义,也就是说,“气韵生动”,完全能够做为书法的美学思惟。

历代书法家所谈书法之“韵”,皆是生动的、新鲜的、具有生命情意的。书法,可谓是“神寓约略浓淡之际,韵生纸墨相发之间。”关于书法美的认识,在两晋南北朝期间,人们陆续提出了“气、韵、风神、神采”(王僧虔)、“气韵”(谢赫)等美学概念;盛唐期间张怀瓘再次强调“风神、神采”那两个概念,他说:“以风神骨气者居上,妍媚功用者居下。”他在《玉堂禁经》中又说:“务于神采”。北宋期间书法家“苏、黄、米、蔡”都重韵。蔡襄说“学书之要,惟取神情为佳。若摹象体势,虽形似而无精神,乃不知书者所为尔。”苏东坡说“做字要手熟,则神情充分而有余韵”,“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黄庭坚说“固然翰墨各为其人工拙,要须其韵胜耳。病在此,翰墨虽工,末不近也。”米芾说“皆得天然,备其高古”、“都无锐意自然乃佳”、“学书须得趣”“吾论书要在入人”。到了清代,刘熙载借用许慎“书者,如也”的表达体例,改动了“如”字的内涵,更是毫不隐讳地提出了“书如其人”的概念。他在《书概》中指出:“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罢了。贤哲之书温醇,俊雄之书沈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书可不雅识。笔法字体,相互取舍各殊,识之高低存焉矣。”此处的“书”则特指书法,“如”的含义已不是抄录书写、文字记载,不是详细的物象,而是指向了人的学识、才思、志向。关于论述书法美的许多词汇,无论是“韵”、“气”、“气韵”,仍是“风神”、“神采”、“神情”、“神”、“精神”,还有“天然”、“趣”、“妙”等等,其实说的都是一回事,都是在谈书法之“韵”的问题。“韵”字具有更丰硕更深入的含义,不只包罗看得见的详细的做品形式,更包罗了看不见的做品形式的内涵,即做品中所反映的书法家主体的精神、气格,书法家学识熔冶的精神境界。那种“韵”,是按事理留给赏识者想象、弥补、咀嚼、品尝的余地。一目了然的不是艺术,实正的艺术是拥有形象之外的可味之意、可品之味。那也是书法艺术非常诱人的魅力所在。

从书法原理来讲,书法之“韵”的重点也不在于书法的形量,而是缔造者的人格本质。书法缔造的底子原理是:书法家要从宇宙万殊中积累各类形、量、意、理的感触感染,以小我的想象,把没有具象的虚的情思意绪,通过文字符号的书写,化为有形、有态、有情、有性的书法形象,使书法成为既非具象模仿、又有筋骨血肉的形象。它不单单是凭视觉能够看到的点画符号,而是受心律的造约,反映事物运动节律,需要不雅者用心灵去品尝其形象、其内涵。同音乐一样,历时性产生的乐音具有宇宙生命运动的内涵,点画在时间过程中挥运成为凝固于视觉的“音乐”。因而,书法是充满活力、充满力量、充满生命情意的形象,是讲神采、讲气血、讲骨血的艺术。从外表看,书法是一目了然的曲不雅形式,但它之所以成为艺术,其实底子不在于那些曲不雅的工具,而在于它是一种没有声音的音乐,不是具象的形象。对那种“奥妙之意”、“幽深之理”的理解,要靠人的全数感官、思维才能、文化积淀,去察看、体验、融会。张怀瓘所讲“独听之闻”,不是一般意义上听觉的“听”;所讲“独见之明”,也不是一般意义上视觉之“明”,而是一种对书法原理深切感悟后所具有的审美才能,现实讲的就是书法家应有的涵养和赏识者应有的才能。

书法是一种“无声之音、无形之象”之‘无’的奇特艺术,是名副其实的‘以无为本’的艺术,确实也是难窥其奥的艺术。张怀瓘《书议》中云:“奥妙之意,出于物类之表;幽深之理,伏于杳冥之间;岂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测?非有独闻之听、独见之明,不成议无声之音、无形之象。” 他称书法为“无声之音、无形之象”,对书法美学特征给出了准确而深入的归纳综合,那大要也是前人称书法为“奥妙之技”的理由。而若何理解那种“无”的艺术?老子曾告诉我们说:我们都生活在“道”中,从“无”中能够不雅照“道”的奇妙,从“有”中能够不雅照“道”的眉目。关于书法之“韵”的理解,我认为,既要从看得到的物量层面的书法“形量”那个“有”,去理解书法技法等客不雅存在;又要从看不到的精神层面的书法美学内核那个“无”,去理解书法家的精神情格。东晋卫铄《笔阵图》云:“自非通灵感物,不成与谈斯道矣。”她在此语中,针对若何理解书法艺术之奥,提出了两个重要前提:一为“通灵”,即主体心灵之悟;二为“感物”,即主体要从客不雅万殊中(那此中当然也包罗前贤的学书经历办法)获取感触感染。因而,只要不竭进步“通灵感物”才能,方能窥见书艺之堂奥。

综上所述,对书法之“韵”的认识,要睁开一双慧眼,再开动大脑展开丰硕想象,从三个方面去理解:起首、要看到天空中阿谁寡星拱卫着的月亮,她是天然的、斑斓的,同许多星球协调地共生共存,对人类生活有着庞大奉献;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的特有艺术,“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熊秉明),可视同那个月亮一样。其次、既要看到月宫中新鲜的有生命的的玉兔,又要看到月宫中斑斓的有情意有神韵的嫦娥;书法之“韵”既有传说中玉兔的生动活泼,更有传说中嫦娥的有情有意。再次、还要看到缔造斑斓月宫传说背后的具有很高人文涵养的人。书法的形量当然重要,但最末讲求的是其反映的书法家的精神内涵,是缔造者的人格魅力。至此,到底何为书法之“韵”?便不再难以理解,只要可以详察书法做品“有”的一面,又可以感悟书法做品“无”的一面。我认为,书法之“韵”能够简明地归纳综合为:既有法都雅,又有情耐品,具有文雅情趣,充满人文精神。书法之“韵”,应该是书法美的核心、灵魂,也是养成书法气概的关键,没有“韵”的书法,书法气概也无从谈起。

明代书法家汪珂玉云:“书法唯风韵难及。”关于若何逃务实现书法有“韵”,构成书法之“韵”?我认为,书法之“韵”是成立在书法之“形、量、势、意、理”根底上得以实现的,是书法艺术的更高境界,应当是“字内功”与“字外功”并重,惟有具备那双重功夫,才气谈及实现书法之“韵”。二者不只不成偏废,以至更应该垂青后者。“字内功”,次要指书法技法,是生成“韵”的根本前提。技法不等同于艺术,功力也不等同于目标。只掌握了技法,一味地逃求书法的“形、量、势”等外表形象,能写出都雅的字,却写不出有神韵的书法,不会成为“书法巨匠”。“字外功”,次要指学问涵养,则是生成“韵”的底子基石。因为书法自己是一种需要以主体全数的精神、激情和人文涵养去缔造的生命境界,那是创做书法的底子,是第一位需要掌握的。那也是强调书法“字外功”的启事所在。但全面强调“字外功”,而没有“字内功”,写不出点画量量,也不会成为“书法巨匠”。汗青上的书法各人,没有一位不是既有很深的技法功夫,又有很深的学问涵养的。应当说,东汉辞赋家赵壹已经意识到了“学问”和“功夫”孰重孰轻的关系问题,他在《非草书》曾云:“夫杜、崔、张子,皆有超俗绝世之才,博学余暇,游手于斯。后世慕焉,公用为务;钻坚仰高,忘其委靡;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犹不休辍。然其为字,无益于工拙,亦如效颦者之增丑,学步者之失节也。”我理解那段话的意思就是:书法是“文人雅玩”,是“超俗绝世之才,博学余暇,游手于斯”的工作,应把才思学问摆在首位。东晋王廙(王羲之的叔父)大要是讲求字外功夫的第一人,主张以学问入书,他说“学书则知积学能够致远。”。宋代“苏、黄”把以学问涵养入书讲得愈加明白。苏东坡提出:“做书之法,识浅、见狭、学不敷,三者末不克不及尽妙。”黄庭坚提出:“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胜哲之学,书乃宝贵。”又说“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清代书法家杨守敬在其《学书迩言》的《绪论》中,继必定梁山舟“学书有三要”即“天禀第一,多见次之,多写又次之”之后,又增加了“二要”,原话为“余又增二要:‘一要品高,品高则下笔妍雅;一要学富,胸罗万有,书卷之气,天然溢于行间。’古之各人,莫不备此,断未有目不识丁而能超轶等伦者也。”所以说,书法之“韵”的构成同“字外功”有着亲近关系,没有“字外功”,书法之“韵”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书法之“韵”,不只是对书法水墨巧妙表示出的陈迹的理解,还应有对书写内容音律的深入理解。因为书法墨迹所展现的内容都是中国的诗词歌赋等文学内容,而那些文学内容都是具有音律要求的。若是可以把书写的韵律同所书内容的韵律实现完美同一,实现形式与内容的协调共生,那势必是一件完美的书法创做。现代书法尤其是抄录古诗文的创做,应引起足够重视,勤奋逃求那种创做的高境界。

“韵”字本是一个用语言文字难以描述的形而上的十分虚幻的工具,借用来描述书法艺术,把一个听觉概念转化为视觉概念,通过看来悟得书法之“韵”,确实需要去深入融会。那就像中国白酒分出酱香型、浓香型、清香型等各类香型各有味道,统一香型、统一度数差别厂家消费的味道纷歧样,统一厂家差别度数的味道也纷歧样。没有喝过各类香型的、没有喝过统一香型差别厂家的和差别度数酒的人,就不成能实正领会各类白酒的味道特点。书法也确有一种“味道”存在,各个时代、各类书体及列位书法家的书法是各具气概特色、各有“味道”。“味道”二字,属于味觉概念,借用来比方书法之“韵”、批评书法做品,我认为很形象。如许比方,也许能让更多人认识到,书法确实有“韵”,且为书法之妙境、至高境界,理应为末极逃求目的。

2021年9月9日于听雪楼

师彦伟|书法之“韵”

做者简介:

师彦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河北省书协楷书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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