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元奔史论063】王嘉之死没体面(两汉之际第三篇)
原创文/董元奔
【按】本篇是《董元奔史论集》创做中书稿之“两汉之际即汉哀帝、汉平帝、汉孺子婴、新皇帝、汉更始帝期间(前7-25)”第三篇。
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所要说的是人应该为何而死,即人要死的其所。然而,在古代,人的死法也很重要,即使是所谓犯了功的人,授以其差别的死法,其实显示了官方对其一生试图定下的结论。
汉哀帝元寿元年(前2),丞相王嘉(?-前2)因屡谏皇帝不应宠幸董贤而落功,皇帝决定判王嘉死刑。考虑到王嘉位居三公多年,从“刑不上医生”那一传统不雅念动身,皇帝开恩,不允许有司通过审讯公开处死王嘉,决定御赐毒酒,让他在丞相府自裁。
古代处死立功官员的常见办法有九种:凌迟、煮刑、腰斩、车裂、绞刑、杖毙、砍头、坑杀、毒死。那九种死法,其恐惧水平呈递加态势,毒死是最轻的死刑了。此外,在量刑时,按照犯者功行大小,每一种死法还另有讲究。好比“凌迟”能够有刀具钝利之别,用刑部位先后之别,刮刀数量之别等;“煮刑”有用水用油之别,锅大锅小之别,火大火小之别等。“毒死”在选用毒药品种、毒刑施行者等方面也有讲究,最恩德的体例就是像汉哀帝对王嘉如许,允许他在家自行喝下皇帝亲赐的具有巨毒的毒酒,那一方面能够保全王嘉的体面,另一方面会立即毙命,不会受良多痛苦,并且一般来说,王嘉的儿孙不只不会遭到连累,还有可能会被摆设做初级仕宦。当然,皇帝赐毒酒毒死大臣,最重要的是考虑大臣的体面。王嘉当然也是很顾忌本身的体面的,究竟结果他一生高官厚禄,虽不飞扬嚣张,却也是全国人人尽知的贵胄。
然而,皇帝看错了王嘉,王嘉不领皇帝的情。宫廷使者端着毒酒来到丞相府,必恭必敬的呈给王嘉,王嘉回绝喝下。使者以及王嘉的属官们十分惊讶,他们觉得王嘉不识抬举,丞相府主簿端过毒酒,跪在王嘉面前,再三劝王嘉不要自取其辱,不然那还会扳连一家长幼。王嘉取过毒酒,掷在地上,王嘉认为本身安分守己,忠君爱国,既然是皇帝认为本身有功,那就应该光亮磊落的由相关本能机能部分根据大汉刑律条则,先行定功,然后公开处死。王嘉遂径曲前去刑部承受拘押。
在皇帝看来,赐毒酒让王嘉面子的死去,显示了皇恩浩大;而在王嘉看来,明大白白的死去才更有威严。君臣二报酬什么对威严与死法的关系理解纷歧样呢?原因其实就在于:皇帝认为王嘉该死,王嘉则认为本身是冤枉的。王嘉到底冤枉不冤枉呢?董贤(前21-前1)在汉哀帝继位时才十明年,其时在宫中听候使唤。后来,汉哀帝无意中看到了董贤,见他容貌俊秀,十分喜好,遂提拔他为郎官,不久又升为驸马都尉侍中,汉哀帝收支都让董贤陪坐在本身的车子里。王嘉做为丞相,对汉哀帝那种无原则的提拔官员暗示不满,遂劝谏汉哀帝不成以把玩簸弄国是。但是汉哀帝被董贤迷了心窍,元寿元年(前2),他想封董贤为侯,并拜为大司马。王嘉再度劝谏,王嘉认为董贤只要二十岁,且不学无术,难以承担大司马如许的三公要职。因为许多大臣摄于天子之威和董贤的势力,光禄医生孔光等人遂上书汉哀帝,认为王嘉胡言乱语,敲诈皇帝,恳求治王嘉之功。汉哀帝准奏,王嘉就如许获了功。
但是,不承受皇帝的恩德,汉哀帝十分愤慨,遂指示五名两千石官员公开审理王嘉。无法审讯人员按照刑律其实找不出能够给王嘉判刑的条则,更不消说判死刑了,他们们只好请王嘉本身说本身犯了什么功。王嘉说:“我占据了丞相的位子,却不克不及给皇帝举荐贤达的仕宦,相反还让小人得以钻了空子围绕在皇帝身边,出格是孔光、何武如许的名流不克不及位居三公,而董贤如许的玩孩掌握大权。我有负于国度,其实是死不足惜啊。”在那个时候,王嘉都没有记恨无端弹劾他的孔光,他以至希望本身身后还算耿直的孔光可以继任丞相,驱逐董贤,恢复朝纲的权势巨子。然而,大汉刑律上也是没有王嘉本身给本身所定的那一条功责的,审讯人员只好把王嘉暂时关在监狱里。王嘉难以获适当寡砍头而死的“荣耀”,他的怨气郁结于心,在监狱里呆了二十天之后,遂绝食而死。
唉!自古忠臣难做。忠臣活着受委屈,连死法都不克不及自在选择。
(编纂:董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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