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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社会面清零、5天恢复常态化?山西多地都在传,来源找到了

综艺时间:3个月前阅读:8

近日,多个微信群都在热传这样一条消息。

内容为:市委提出:要以市民为中心,实现“两个48小时+5天”决战决胜目标。(一)第一个48:25、26日两天实现社会面清零;(二)第二个48:27、28日两天无疫小区有序放开。(三)29日之后5到7日,实现全市无新增病例,恢复全社会常态化生产生活。要求:准、快,应检尽检,应隔尽隔。

经查,这是西安市10月份的政策,并不是山西,并且在其他地市也有流传。造谣者张冠李戴,故意去掉前边的地名,让人以为是本地消息,混淆视听,制造混乱。请市民对网络信息一定要保持客观分析的态度,以官方发布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造成21人感染、多地封控、损失2065万

太原3人被提起公诉

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应该严格遵守防疫要求规定,然而有些人却为了一己私利,漠视防疫要求,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后果。近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经过依法审查查明:暂住太原市小店区东峰村、南坪头村河北籍的被告人董某章、董某奎于今年3月26日自驾从山西省太原市到河北省鸡泽县参加同村人员婚礼。

3月29日,被告人董某章、董某奎与本在鸡泽县的被告人张某叶一同从河北省鸡泽县驾车返回太原。当日14时25分许,三被告人经过小店区龙城大街东延五飞段疫情防控检查口时,被告人董某章让在太原市东峰村的被告人胡某超前来替换驾驶车辆,后被告人董某章骑电动自行车,被告人董某奎、张某叶步行,从马路南侧逆向行驶回到东峰村董某章的废品收购站,逃避疫情卡口检查。

被告人胡某超驾车回到董某章废品收购站,四人一起食用午餐后,由胡某超开车将被告人董某奎、张某叶送回南坪头村。经查,被告人董某章、董某奎、胡某超回到本市东峰村后至4月2日期间,均曾外出活动。

被告人董某章、董某奎、张某叶由省外回到暂住地后拒绝执行太原市疫情防控政策,未及时向社区报备便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小店区21人感染新冠肺炎,太原市小店区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小店区东峰村、南坪头村等地被封控,大量人员被集中隔离,导致可计算经济损失约2065.37万元人民币,社会影响恶劣。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董某章、董某奎、张某叶、胡某超拒绝执行太原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政策,引起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进行依法审理,将择日宣判。

来源:智慧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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