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工作人员上门殴打业主被停职,律师:或面临政务和治安双重处罚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湖南浏阳一街道办工作人员上门对居民进行殴打,现该名工作人员已被停职处理(极目新闻此前曾报道《街道办干部上门殴打业主吓哭两孩子,纪委:涉事干部已停职》)。11月30日,有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名街道办工作人员或将面临政务处分和治安处罚的双重处罚。
官方通报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表示,街道办工作人员作为公职人员,对男业主进行强行拖拽殴打,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有权任性,滥用职权,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应当予以政务处分。
殴打现场
蓝天彬律师说,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工作中有官僚主义行为的,或者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在家有孩子的情况下,公务人员上门对居民进行拖拽殴打,已经不仅仅是工作方法层面的问题。”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财广认为,这位街道办干部已经触犯了治安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则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杨财广认为,该干部虽已停职,但法律责任的追究不应免除,公安机关应当进行立案并当予以严厉处罚。
(图片来源网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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