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个总管”微信营销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可自动点赞群发等
2月28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2年度技术类案件审判工作情状以及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这是该院连续第5年发布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南都记者注重到,十大典型案例中包括“友个总管”微信营销软件不正当竞争案,该案涉及微信平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被诉软件安装在安卓系统上,自动掌握多个微信账号并模拟真人手机操作微信,可实现虚拟定位站街、自动点赞评论、群发清粉等“外挂”营销功能。
南都记者从法院方面了解到,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审诉称,广州巧布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巧布施公司)、广州快看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快看注公司)专门针对微信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出“友个总管”“N+”等被诉软件,安装在华为等安卓系统手机上,并对外销售被诉手机,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三被诉侵权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连带赔偿经济缺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万元。一审法院判令巧布施公司、快看注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300万元等。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微信软件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巧布施公司、快看注公司作为同业经营者,摘用技术手段针对微信产品开发多项违反微信平台规定的营销功能,自动化、批量化向不特定微信用户高频发送营销信息,且微信用户无法自动屏蔽或避免,上述功能的实际执行骚乱、修改了微信软件的相关运行进程,突破了微信功能设置,对广大微信用户造成频繁骚扰,破坏了微信平台的正常运行秩序,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其他阻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巧布施公司、快看注公司违反老实信用原则和基本的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综合考虑本案相关因素,保护一审判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将被诉软件安装在安卓系统上,使用被诉手机自动掌握多个微信账号并模拟真人手机操作微信,实现虚拟定位站街、定点加粉、自动点赞评论、自动发朋友圈、群发清粉等“外挂”营销功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隐蔽性较强、表现形式非类型化、影响领域大、损害扩展迅速等特征。
法院还指出,本案对微信平台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审理,对双方当事人的竞争关系、被诉行为摘取的技术手段类型、实施方式以及实现结果进行了详尽甄别、分析论述,对有违诚信恶意窃取他人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的“搭便车”行为从严规制,足够体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市场秩序公共利益、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三元叠加”利益的价值目的,起到制裁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效果,加强涉数字经济和互联网平台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摘写:南都记者 冯奕然 通讯员 戴芳芳 吴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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