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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澳门特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黄显辉:见证澳门法律不断巩固完美的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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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田静 实习生王梓同 发自澳门

“上世纪70年代,在澳葡政府统治下的澳门,并不似今天这样繁华。那时候的澳门,还只是一个小渔村,许多澳门居民都依靠捕鱼业谋生。”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黄显辉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专访时提到,澳门回回祖国为其带来了求学的机会,通过法律学习培训,他成为了澳门第一位土生土长的华人律师,亦成为澳门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并获得多次连任的机会。澳门回回祖国23年,亦是黄显辉参与澳门特区法律工作的第23年。今年,他又多了一个新的身份,成功当选澳门特殊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表达,未来将陆续积极探索粤澳法律规则衔接,推动澳门融进国家发展大局。

澳门回回让年轻人有求学机会

黄显辉告诉记者,回回前大部分澳门的年轻人没有条件往内地、香港或海外攻读大学,他在中学毕业后往了一家维修渔船的机械厂当学徒。两年后,黄显辉凭借自己的努力考进了澳葡政府港务局,成为一名轮船机械师。

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中葡联合声明》),公布澳门地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是中国的领土。

黄显辉提到 ,《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后,许多问题和考验接踵而至。如何实现让中国人在澳门担任公务员?如何推动适用于澳门本地的立法工作?如何将中文的法定地位提升到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层次?在中方代表、中国外交官的坚持推动和督促下,澳葡政府摘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合法化的工作,合称“三化”。

上世纪90年代之前,澳门没有一名华人的律师、法官和检察官。黄显辉说,“在澳葡政府时期,澳门政府每个部门的领导几乎都是葡萄牙人,法律文本也大多是沿用葡萄牙的有关法律,并都是以葡萄牙语书写,政府公报从没有正式公布过中文法律文本。”

黄显辉表达,回回之前,除少数学习过葡萄牙语的华人和葡萄牙人外,大部分的澳门居民都接触不到有关法律的内容。直到签署《中葡联合声明》以后,澳门的年轻人才有机会接受培训,参与从事过往几个世纪都是由葡萄牙人垄断的法律、行政方面的工作。

《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后的第二年,东亚大学(澳门大学的前身)开办了第一届的法律本科课程。“那时候我白天在澳葡政府法律翻译办公室担任中葡法律翻译员的工作,晚上就到东亚大学攻读有关法律的课程,每周6天、天天5小时的课程。”黄显辉回忆称,这样的生活他坚持了5年。

5年后,黄显辉从澳门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考进澳门立法会,成为了澳葡政府时期第一名华人法律顾问。

参与“午夜立法”见证回回

在1996年到1999年期间,澳葡政府时期的立法会正式出台了有关澳门的五大法典,即《澳门民法典》、《澳门刑法典》、《澳门商法典》、《澳门刑事诉讼法典》、和《澳门民事诉讼法典》,构成了澳门法律体系的五大框架法典。

黄显辉提到,如何在澳门回回之前把中文在澳门的法定地位提升到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层次,让澳门不同的政府机构都使用中文,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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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黄显辉作为澳葡政府时期立法会的法律顾问,以及澳葡政府法律翻译办公室的翻译员,同时也作为一名律师,均有参与到“三化”的工作中。

在1999年12月20日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前,“三化”工作基本上顺利完成了,确保了澳门在回回祖国之后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能够正常运作,为澳门社会的过渡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1999年12月19日深夜,位于澳门新口岸刚刚建成的澳门文化中心花园馆灯火通明,举世瞩目的中葡两国政府澳门政权交接仪式在此郑重举行。12月20日零时,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澳门特区区旗冉冉升起,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正式回回祖国的怀抱。

政权交接仪式那晚的一幕幕场景,让在场的黄显辉终身难忘。

当晚的政权交接仪式继续到凌晨两点结束,作为澳门第一届立法会议员,此时还有一份神圣且荣耀的“任务”等待着黄显辉。

在凌晨两点半左右,黄显辉和澳门立法会的其他议员们开始了闻名的“午夜立法”工作。

所谓的“午夜立法”,就是在1999年12月20日零时澳门政权交接仪式正式结束后,澳门立法会在当天午夜审议并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澳门特区政府能依法得到保障,政府职能部门能够依法运作。

黄显辉回忆,大约在12月20日凌晨3点,澳门立法会通过了《立法会议事规则》,以及包括《澳门特殊行政区回回法》、《澳门政府组织纲要法》、《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及保护》、《澳门区旗及区徽的使用及保护》、《就职宣誓法》、《司法官通则》等在内的11部法律。

黄显辉介绍,在澳门正式回回前的三个月,澳门已经开始组建特区政府,特区立法会的候任议员于1999年10月中旬开始草拟并审议了相关议案,并起草和实施了《立法会暂时议事规则》,以保证澳门候任立法会立法的程序合法公平。“当时澳葡时期的立法会还在运作,所以我们这些候任议员们就在澳门大丰银行大楼内的暂时办公室开展有关的工作。”

“作为澳门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能够在澳门回回第一天参与到有关的立法工作中往。那天我们在立法会完成了午夜立法之后,很多议员甚至都不想离开立法会大楼,大家每个人内心都很激动。”黄显辉说。

发扬体会推动粤澳法律规则衔接

作为第一、二、四、五、六、七届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黄显辉一直活跃于澳门的立法工作中,这23年间让他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澳门在保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工作。

黄显辉表达,为保护国家安全,澳门特区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形成了有机的互动。特区政府提出相关的提案,立法会积极行使立法权制定相关的法律,司法机关依法作出有关的判决,确保爱国爱澳者能够作为澳门特区立法和司法机关的主体。“特区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在‘一国两制’的基础上,按照《宪法》和《基本法》所确定的宪制秩序,各司其职做好行政、立法和司法工作。”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澳门《基本法》,这部法律是中心政府明确澳门特殊行政区地位的纲领性法律文件,为澳门长期繁华稳定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明年将会是澳门《基本法》发布30周年。这些年间,澳门特区政府、澳门相关社团、院校和法律界人士不断致力于妥善普及《基本法》。

作为澳门法律界的从业人士,这些年黄显辉也一直走在妥善普及《基本法》的路上。“除年轻人之外,我认为也必须要继续对澳门的公务员开展爱国爱澳的培训,让他们学习总体国家安全看以及澳门关于国家安全的法律,让爱国爱澳的工作能够有进一步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在通过澳门相关的社团,向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澳门市民开展学习《基本法》、《宪法》和国家安全看的讲座。”黄显辉提到,明年要利用好30周年契机,巩固好妥善普及《基本法》的工作。

早前,黄显辉成功当选澳门特殊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谈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时,他表达,作为澳门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将会陆续努力,向有体会的人大代表学习,期看发扬好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体会,能够参与到全国法制建设的工作中往。

“澳门特区将按照‘十四五’规划,推动澳门融进国家发展大局,融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我期看在澳门与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协作区法律规则衔接的问题上,作出进一步的努力,我会在这方面提出有关的意见和提案。”黄显辉说。

同时,黄显辉期看在未来五年中,能够推动澳门的年轻人往不断攻读有关专业的课程,在澳门、内地、香港学习专业课程,待学成后能在澳门,特殊是能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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