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费发放方法征求意见,学校要求老师实名制投票,为何遭老师质疑?
据12月4日极目新闻报道,黑龙江绥化市某中学如开征求意见会,主题是关于该校课后服务费的发放方法。学校公布《意见》后,要求老师投票时实行实名制。结果,有老师当场质疑:为何要实行实名制投票?“不赞同的往做工作吗?赞同的给奖励吗?”在流出的视频中,该老师显得情绪激动。除质疑外,该老师就服务费的收取和发放方面,也提出了意见。
作为一个单位,凡事都得有个章程,这个章程由谁来定,由学校全体老师来定。全体老师如何定?不可能你一言,我一语,大家都在说,却没人听、没人记,更没人总结理出个章程来,说完都白说。因此,总得有人来起个草,然后交由大家讨论,然后修改,弥补、完美,这就是我们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往”的根本工作方法。
所以,教代会上,代表是人人平等,学校领导也只是其中一个代表。他们起早贪黑,不辞辛劳地提前起了草、拿了初步意见、组织大家来讨论,没有功勋也有苦劳,不能因为初步意见中有不妥之处,他们就成了敌人,就成了众矢之的。
大家讨论提意见或意见,修订完美后要表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无记名,另一种是实名。
像选举领导人一类的选举投票,一般是无记名,因为这种投票要的只是一个结果——“通过或不通过”。无记名投票,可以去除人们“被忌恨”“被报复”等后顾之忧,让投票者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更加客看公平。
而像一些政策、章程、方法等类型的文件征求意见,可以实行无记名,但实行实名制更好一些。因为这个文件一旦通过,就会被实施。不通过的人,肯定有不通的理由,可能是对文件没有完全理解,或可能因为自己视角狭隘,没有放眼全局看问题;或可能“真理把握在少数人手里”,虽然是一个人的意见,却是最正确的……
因此,对于征求来的意见和意见,不能来而问,束之高阁,要一一讨论,有道理的应吸纳,无道理的要阐明,才能让文件不但获得通过,而后执行起来才更加顺畅。因而实名制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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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一个人,做人当光明磊落,有话当面讲,何必背后议。
一个政策、一个章程,一个方法等针对的都是一个群体而非是某个人。只要是有利于多数人的、大众的意见,不但会得到群众的支持,也会得到领导的肯定,实名有何可惧的呢?
“关于该校课后服务费的发放”,事关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无论是谁,只要提的合理,学校就应该摘纳。
当然,万事古难全。因为涉及每位老师的切身利益,方法再公平,也只是相对的,除了“大锅饭”“平均格外”外,其他任何分法,都会有人多、有人少,少则当然有意见。为保持学校稳定、协调,对这样的少部分人,就像会上公开质疑老师所说,学校当然要“做好”这部分老师的工作。而赞同的人呢?只要发放方法本着“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从客看上来说,就是给了赞同者以奖励。
所以,平湖一柱实在不明白,这位老师在会上为什么要“激动”?而他自己,不但“实名提意见”,而且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阐明他本人并不惧怕实名啊。
只不过,普普通通的实名提意见,10次、100次也只是一名普通老师,而如此“冲冠一怒”为实名,就红遍网络了!(哈哈)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原创作品,欢迎指挥,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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