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方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省人社厅起草了《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方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rszj@sina.com。
附件: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方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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