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意见清理有关公职人员生育审查的规定 | 两会·最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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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三孩政策实施后,中心要求全面清理和废止所有制约生育的措施,但在一些地方,公职人员在升迁提拔、评先评优时仍需要审查生育情状。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祝连庆表达,2023年两会期间,他已提交《关于清理有关任用干部审查生育情状规定的提案》,唤吁清理针对公职人员的生育审查规定。
2021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心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取缔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进户、进学、进职等与个人生育情状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此后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地计生条例,均删除了社会抚养费和“超生即开除”等相关规定。
不过,这些清理工作并不彻底,一些散落在各种地方文件、部门规章中,针对公职人员的生育审查规定依然存在。
界面新闻曾报道,截至2022年8月,对于体制内任用考核、评先评优,仅有广东、贵州、陕西、福建和海南这5个省明确不再审查个人生育情状。其余20多个省份,在对体制内人员任用考核、评先评优时,仍然沿用三孩政策之前的文件、通知或部门规章,要求审查个人生育情状;还有的地方,依然把生育情状审查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的审查项目。
近日,广西自治区一位公职人员告诉界面新闻,他所在的地区,对干部提拔和评先评优,仍需审查生育情状。一些此前因计划外生育被处罚的人士,仍在升迁提拔和评先评优时面临不利后果。而一些有意向生育四孩的公职人员,也担心被处理后,影响未来的升迁提拔和单位考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一位接近政策制定的人士曾对界面新闻透露,在起草广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时,卫健委提出期看将干部任用考核和评先评优写进与个人生育情状脱钩的条文中,但组织部门不赞同。对此,组织部门表达,体制内人士的任用考核和评先评优仍需要观察个人生育情状,这是因广西自身的特殊情状所摘取的措施。
祝连庆在提案中认为,这些规定与构建友好生育环境的现实不相符,也违犯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上位法规定,应该及时清理废止。
他意见,涉及到省级人大、市级人大与国家上位法以及国家人口发展战术相抵触的限制生育的文件,应启动全面梳理,尽快废止。
对党员干部在提拔、晋级、评优评先等事项仍需审查生育情状的地区,他意见在今后的鉴定、证实事项中取缔计划生育项目及内容,做到公职人员个人生育情状与工作全面脱钩,让想生孩子的人敢生孩子,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
针对违反计生政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祝连庆意见对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留下“污点”的家庭不列进“政审”观察内容,使其子女在就业、参军等方面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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