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奇案:尼姑口含恶霸断舌遇害,糊涂县令断奸情,秀才暗自窃喜
明朝宣德年间,在婺州(浙江金华一带)发生了一桩奇案,一位妙龄尼姑口含恶霸断舌遇害,当地糊涂县令断奸情,将恶霸当堂乱杖打死并且结案。然而,当消息传遍当地大街小巷之际,一位躲在家中的秀才暗自窃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明朝宣德年间,在婺州一条大街的尽头,有一座小尼姑庵,里面一直住着两位尼姑,一个是姓赵的中年尼姑,另一个就是她的徒弟,芳龄15岁的小尼姑。
有一天早晨,许多香客前往上香许愿,当人们进进尼姑庵时,被眼前的惨不忍睹的场景所震动:只见庙门弄堂里,赵尼姑倒在一片血泊之中,后来人们又在后面的卧室里发现了小尼姑也死在了自己的床上,而且嘴中还含有半截舌头,鲜血淋漓,看上往甚是恐惧。
尼姑庵的血案很快被人们告到县衙,县令与捕快们到达命案现场后,从小尼姑嘴里的半截舌头推断,这是一场奸杀案,于是县衙贴出告示,在全县城内通缉少了半截舌头的凶手。
结果,当天下午,少了半截舌头的恶霸被人们挠获,县令当场升堂审判,恶霸口里呜哩呜喇一字也听不出,县令要他伸出舌头来看,原来没有了没有尖头,伤口还鲜血淋漓,一看就是新伤口。
由于恶霸在当地经常觅花问柳名誉极其败坏,县衙之外许多百姓要求严惩不贷,为尼姑报仇,县令当中问恶霸是否杀人,恶霸由于没了舌头,急的手脚比划,县令大怒,命捕快杖打50大棍,结果恶霸被当堂打死,县令见状当庭宣判尼姑庵命案,杀人凶手供认不违,这场奸杀案得以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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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在县城贴出立宗文卷告示:恶霸卜良“吾舌安在?"知为破舌之缘。尼僧颈谁当?遂作杀人之动机。奸情尼姑不成将其杀害,凶手杖毙而伏法!立案存照。
原来这个恶霸喊卜良,他奸杀尼姑被杖毙县衙大堂的事迹,很快传遍了大街小巷,一位秀才得知后竟然暗自窃喜,难道原来案件真相还另有玄机?
这位暗自窃喜的秀才姓贾,他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喊巫娘,是当地有名的美女子,贾秀才经常出门在外游历,家中只留妻子与丫鬟在家,巫娘信仰看音菩萨,经常往尼姑庵烧香拜菩萨,时间久了就于尼姑庵的赵尼姑来往比较亲昵。
可是,令巫娘想不到的是,这位赵尼姑是个“拉皮条”的,经常为恶霸卜良目色貌美妇人,助卜良得逞后,赵尼姑得到一笔钱得以发财。
恶霸卜良早就相中巫娘,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下手,在贾秀才再次出门游历时,他与赵尼姑用计醉倒了巫娘,恶霸卜良在尼姑庵中凌辱了巫娘。
失往贞操的巫娘伤心欲绝的等待丈夫贾秀才回到家,告知丈夫自己的遭遇,贾秀才对赵尼姑与恶霸卜良恨之进骨,宣誓必杀两位歹人,为妻子报仇。
贾秀才足智多谋,假装自己出行,让妻子巫娘通过赵尼姑再次联系恶霸卜良,在家中偷偷约会恶霸卜良,在恶霸卜良深夜来到巫娘家后,扑上往就要再次霸占巫娘,谁料巫娘一口咬下恶霸卜良的半个舌头,恶霸卜良疼痛难忍,惊慌失色的趁夜色逃之夭夭。
躲在后房的贾秀才见妻子得逞后,用手绢包住恶霸卜良的半个舌头,持剑半夜来到尼姑庵,先后杀害赵尼姑跟小尼姑,并且将恶霸卜良的半个舌头塞进小尼姑的嘴中,制造了文章开头那场“奸杀案”。
按照贾秀才的计策,糊涂县令果然上当,命人挠获恶霸卜良,判处他是奸杀案凶手,并且当场杖毙而死,随着赵尼姑与恶霸卜良的死,贾秀才终于为妻子巫娘报仇雪恨。
以上就是发生在明代宣德年间的一桩奇案,这桩看似普通的一场奸杀案,背后却是秀才为妻报仇,自导的一场案中案!
在此笔者认为,巫娘的遭遇令人痛心,害她的赵尼姑与恶霸卜良理性受到严惩,但是同情那位小尼姑,却成了贾秀才杀人报仇的牺牲品,同时也成了迷惘众人的要害性人物。
最后,笔者不得不提出一个问题,贾秀才为妻子报了仇,那么,他是否也应该为遇害的小尼姑而遭到报应呢?读者朋友们你们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点!
参考资料:《中国古代名著——初刻拍案惊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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