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遇难!21岁博主葬身火海…事故认定公布
今年1月5日晚,重庆江北区
聚贤岩广场四周一隧道内
两辆摩托车发生严重碰撞事故
造成两车上的四人不幸身亡
事故中一名男性死者为网红庄慕卿
3月14日,庄慕卿的父亲在社交平台发布这起车祸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表明:16岁的少年丁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21岁的“网红”庄慕卿(本名王瑞锋)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其余当事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 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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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地——重庆江北聚贤岩隧道口
认定书写道,“经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监控视频及调查访问证实:此事故是由于 丁某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无前照灯装置且未安装左、右后视镜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张某在江北区聚贤岩平台(聚贤岩)下穿道出口处逆向行驶的行为,和 王瑞锋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杨某在事发路段以127km/h行驶的行为均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
▲ 事故现场,两辆摩托车相撞后起火
认定书还表达, 当事人丁某的违法行为对此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大,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王瑞锋的违法行为对此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小,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其余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关系,不承担事故责任。
据悉,庄慕卿的社交账号目前由其父亲在保管使用。庄父在公开发布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配文:
▲ 庄慕卿社交平台账号截图
这是一场令人心碎的惨剧!
16岁的少年丁某载着张某
21岁的王某载着杨某
在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
导致4人死亡
当时就引发舆论的高度关注
现在事故认定书发布
更多真相透露出来
看了更让人叹息不已
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
具有轻便、灵巧、灵敏的优势
备受人们的喜爱
日常生活中
一些车主用此类车辆载人
但殊不知
这是很危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或许很多人都觉得
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
多坐几个人没什么不妥
无非就是挤挤座位
真的是这样吗?
01 制动的非安全区增大
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超载越多,惯性越大,行驶动能越大。
而制动器是按照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能力设计的,这样超载后制动非安全区增大。一旦碰到紧急情状,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停住车辆,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02 车辆稳定性变差
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超载后稳定性变差,在进进弯道、横向盘山坡道或制动时,极易产生侧滑或原地侧翻、掉沟等严重事故。
03 车辆的操纵性变坏
电动自行车、二轮摩托车超座搭乘时,车辆重心位置后移,方向把发飘,在车辆上坡和通过凹凸不平路段时表现更突出,增加了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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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封面新闻、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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