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龙用微信、支付宝扶助他人转移诈骗资金被刑拘
【海丰反诈】陈某龙用微信、付出宝搀扶帮助别人转移诈骗资金被刑拘
为按捺电信收集诈骗违法立功
进一步进步全民反诈意识
牢牢守住人民群寡的钱袋子
海丰公安特殊推出“海丰反诈”专栏
敬请存眷
2023年2月20日,陶河派出所经扩线深挖,挠获涉嫌掩饰、隐瞒立功所得的立功嫌疑人陈某龙(男,41岁,海丰县梅陇农场人)。
经核查,2022年12月30日,违法行为人周某航(已惩罚)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借给别人利用,被对方用于电信诈骗,涉案资金人民币8万余元,该涉案资金通过立功嫌疑人陈某龙运营的便当店的收款码、微信转账给陈某龙,后陈某龙再以现金付出3万元、微信和付出宝转账5万余元转移赃款,并从中以金额1%不法获利。
立功嫌疑人陈某龙的行为冒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立功所得功,现该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海丰警方将继续连结
对电信收集诈骗立功的
严打高压态势
零容忍、零懒惰
重拳出击、白出鞘
守护辖区群寡的幸福平和平静
来源:安然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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