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3月30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副主任张杰、骆书涛、沈忠明、祝怀超、罗远忠、郑德权及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培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方鸿,副县长林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进修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做要点,听取了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情况情况和情况庇护目标完成情状及我县长江流域生态庇护和修复工做情状的陈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本级预算施行及其他财务财政出入审计查出凸起问题整改情状的陈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立工做开展情状的陈述、县人民查察院2022年度公益诉讼查察工做开展情状的陈述,听取并测评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查抄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导法>执法查抄陈述审议定见》落实情状陈述,审议并通过了《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录用人员任前法令常识测验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以投票表决体例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颁布了录用证书,新被选人员停止了宪法宣誓。
主办:中共绥阳县委鼓吹部
承办:绥阳县融媒体中心
总编:石芝谋 | 副总编:彭坤煜 卢永贤 李珊珊
责任编纂:张丽 | 责任校审:李珊珊
全媒记者:李匀阳
我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