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钧韬 | 袁小修何时见到半部《金瓶梅》?
——与法国粹者雷威尔先生商榷
《金瓶梅》的早期传播,与袁中郎之弟袁小修亦有密切的关系。
袁中道(1570—1623),字小修,号泛凫,公安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官南京吏部郎中。文名甚著,与其兄宗道、宏道并称三袁,同以公安派著称。
他与《金瓶梅》发作关系的史料,如今仅能找到其著《游居柿录》中一条罢了。现抄如次:
往晤董太史思白,共说诸小说之佳者。思白曰:“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予私识之。
后从中郎实州,见此书之半,大约模写儿女情态俱备,乃从《水浒传》潘金莲表演一收。所云金者,即金莲也;瓶者,李瓶儿也;梅者,春梅婢也。
旧时京师有一西门千户,延一绍兴老儒于家。老儒无事,每日记其家淫荡风月之事,以西门庆影其仆人,以馀影其诸姬。琐碎中有无限烟波,亦非慧人不
能。
追想思白言及此书曰:“决当焚之。”以今思之,没必要焚,没必要崇,听之罢了。焚之亦自有存者,非人力所能消弭。
但《水浒》崇之则诲盗,此书诲淫,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别致以惊愚而蠹俗乎?
(袁小修《游居柿录》卷三,第979条)
假设说,万历二十三年,袁中郎致董思白书透露了《金瓶梅》手本传世的第一个信息的话,那么袁小修日志中“从中郎实州见此书之半”的话,为我们透露
了《金瓶梅》早期传播的第二个信息。
但是那个信息的呈现到底在什么时间呢?近年来国表里学者的考证都是有问题的。笔者起首对那个问题提出差别的观点。
《游居柿录》
法国粹者雷威尔在《比来论〈金瓶梅〉的中文著作》一文中认为: “从中道 1614 年的日志《游居柿录》中说他于 1598 年看到半部小说用的‘一
半’原稿。” ①
1598 年是万历二十六年戊戌。那就是说,根据雷威尔先生的观点,袁小修第一次看到半部《金瓶梅》的时间是万历二十六年。
我国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亦持此说。他在《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中指出:“小修从中郎实州的时间是万历二十六年( 1598 )。” ②
笔者认为,袁小修从中郎实州所见《金瓶梅》之半的时间,当为万历二十五年丁酉,而非万历二十六年戊戌。
起首,我们必需搞清晰袁中郎侨寓实州的时间。
万历二十二年十二月,中郎在京谒选,授吴县令。二十三年二月离京赴吴,三月到任③袁中郎:《瓶花斋集·告病疏》。中郎在任两年,“公为令,清次骨,
才灵敏甚,一县大治。宰相申公时行闻而叹曰:‘二百年来无此令矣。’”
《公安县志·袁宏道传》。“二十五年正月内因病乞恩,改授教职。二十六年四月内授顺天府传授”④
袁中郎:《瓶花斋集·告病疏》。恰是在那段时间内,中郎曾侨寓实州。
详细讲,万历二十五岁首年月,中郎力辞县令,春即解官往职,暂居无锡。此年三月即与友人江进之等游历无锡惠山,杭州西湖,天目诸名胜。回无锡后不久即
侨寓实州。
袁氏《解脱集》函牍中,有一封致华中翰的信。华中翰即华士标,字之台,无锡人。万历二十年进士,授翰林院典籍,后至刑部郎中。华中翰是中郎行无锡
之居停仆人。是信曰:
一别三月,往返二千余里。家属居尊宅若家,不肖看梁溪若乡。
贾岛云:“无故更渡桑乾水,却看并州是故土。”难免有牢骚意。若仆则乐之矣。……但此地往苏太近,今回亦不成久,便欲移之瓜步矣。
此书告诉我们,中郎于万历二十五年起头,游览东南名胜达三个月之久,并言称“今回亦不成久,便欲移之瓜步矣”。
阐明他意欲随即从无锡移居瓜步。瓜步镇,在江苏六合东南瓜步山下,距实州不远。从此信揣度,中郎回无锡的时间,当在万历二十五年六七月间。
《解脱集序》书影
《解脱集》函牍中还有致吴敦之书曰:
自春徂夏,游殆三月,由越返吴,山行殆二千余里。
此又一确证,证明中郎于万历二十五年炎天,已由越返吴,回到了无锡。 回无锡后不久,中郎即发船移居实州。
《解脱集》函牍中有致江进之书曰:“初一日从无锡发船,仅抵惠山,今日可到常州矣。”
那个“初一日”,从中郎前后行迹揣度,只可能是六月初一或七月初一。中郎抵达实州确实切时间,还有待进一步考证。但从他给江进之的另一封信中知
道,是年盛夏,中郎已在实州。此信曰:
弟暂栖实州城中,房子宽阔可住。弟生平好楼居,今所居房,有楼三间,高爽而净,工具南北,风皆可至,亦快事也。又得季宣为友,江上柳下,不时乘凉
赋诗享人世不愿享之福……。
季宣为李柷,字季宣,号青莲,万历元年举人,曾任知县,能诗文。中郎与季宣在实州“江上柳下,不时乘凉赋诗”,足证万历二十五年盛夏,中郎已侨居
实州(今江苏仪征)。
中郎在实州大约住了半年时间,其间还往过扬州、南京栖霞山等地游览。
中郎《瓶花斋集》中有诗一首,题为:《戊戌元日,潘景升兄弟偕诸词客邀余及洪子崖知县踏青实州东郊,以云霞梅柳句为韵,余得度字》。此诗证明,万
历二十六年戊戌元日,中郎还陆续寓居实州。
袁小修:《吏部封司郎中中郎先生行状》曰:“戊戌,伯修以字趣先生(中郎)进都,始复就选,得京兆校官。” 那就是中郎分开实州往京的原因。
袁中郎《瓶花斋集》诗《广陵别景升小修》云:“搔头几日见新丝,二月河桥上马时。”
此可证中郎于万历二十六年二月,在扬州告别小修,启程赴京。根据以上考证,我认为,中郎侨寓实州的时间是从万历二十五年夏到万历二十六年二月。
袁小修所说的“从中郎实州,见此书之半”的时间,也只可能在那七八个月中间。
但是,那段时间是跨年度的。雷威尔等先生认为小修从中郎实州是万历二十六年,而笔者认为是万历二十五年。
《瓶花斋集》书影
那就必需做进一步考证。 下面我们看看小修本身的说法。
袁小修《游居柿录》卷三,202条:
戊戌,予居实州,淑正来,因数聚首,时实州有老友侯师之,名维垣,亦好客……。实州城空,其西北多种桃,桃花盛开,与二老日日往游……,凡半年而
别。
同书同卷,213条:
移居潘季友空宅,与张白榆邻,即张旧宅也。戊戌年,中郎以病改吴令,进补官,寄家此地(指实州),予亦客焉。僦张氏之宅以居,自正月至七月始进
都。其时读书饮燕之处,宛然如故,而计其期已十二年矣。
那两段文字系袁小修在万历三十七年所写的日志,时隔十二载旧地重游,记忆犹新。
“戊戌,予居实州”,“戊戌年,中郎……寄家此地,予亦客焉”,说得再明白不外了:万历二十六年戊戌,袁小修在实州,当时桃花盛开。又言“自正月至
七月始进都”,可见袁小修足足住了半年。那可谓是雷威尔、魏子云说的强有力的佐证。
并且,我也认为,袁小修的记忆是准确的。但是只要细细琢磨,问题就呈现了。
据前所考,袁中郎于万历二十六年二月已离实州,在扬州别小修而往了北京。
那就是说,袁中郎分开实州后,袁小修反往实州住了半年。那么那是不是袁小修所说的“从中郎实州,见此书之半”的那一次呢?我认为不是的。
因为只要小修跟从中郎一路寓实州,才气称得上“从中郎实州”。在那段日志中,小修只说“予居实州”,“予亦客焉”,而没有说同中郎一路在实州。
从那两段日志也能看出,此时中郎已不在实州。
213条曰:“戊戌年,中郎以病改吴令,进补官,寄家此地,予亦客焉”。 那句话非常重要,它阐明两个问题:
一、小修往实州时,中郎已进京“进补官”,就选,授顺天府传授往了。
二、 中郎虽往北京,家眷却仍寄实州。小修往实州看管中郎的眷属,那就是为什么中郎分开实州,小修却反往实州的原因。假设说那一层意思,在那段日志
中小修还说得不敷明白的话,再请看同书同卷,220条:
戊戌,中郎改官,进补顺天教官,时眷属寓实州,予送眷属进京,即进国粹肄业。
那下可说是水落石出了。联络以上所引的213条,我们能够得出如下结论:
万历二十六年二月,袁中郎进京进补官,袁小修往实州赐顾帮衬其眷属。七月始送中郎眷属进京。
在此期间,小修与中郎,南北长相看,能够说与“从中郎实州,得此书之半”之时之事,谬不相涉。
因而,以上三段小修的日志,虽都讲到戊戌年居实州事,但都不克不及成为雷威尔、魏子云先生的“袁小修得半部《金瓶梅》是万历二十六年”之说的佐证。
雷、魏之说亦就不克不及成立。
万历本
那么,我所提出的万历二十五年说有没有根据?我认为根据长短常充沛的。请看《游居柿录》卷三,207条:
是日,得方子公讣。子公名文,新安人……。子公困极,……至吴见中郎,中郎留之衙舍。退食之暇与弈,稍分俸给之,得金即以治衣裘,市冶童,招客
饮,不数月又贫矣。
然中郎末怜其人量曲无他肠,自丁酉春解官,凡游历皆与俱。……丁酉予又下第,依中郎于实州,与子公聚甚洽,后同进都。
那是一个铁证。袁小修讲得很清晰。丁酉,即万历二十五年(1597),“依中郎于实州”,与“从中郎实州”完满是一个意思。袁小修的那段记载,我们还
能够与中郎的诗文相印证。
小修说,中郎“自丁酉春解官”,中郎在《告病疏》中说:“(万历)二十五年正月因病乞恩,改授教职。”
袁中郎:《瓶花斋集》。记载完全一致。
小修说:“丁酉,予又下第,依中郎于实州。”根据上面的考证,中郎于万历二十五年夏到二十六年二月期间侨寓实州。两者又相吻合。
小修“依中郎于实州”,在中郎的诗做中也有记载。中郎诗《喜小修至》云:
匹马西风客,青衫远道人。倾觞三日语,洗面一升尘,发箧探家信,唤儿换葛巾。颜肥兼耳阔,失意几曾嗔。
其二
家事若蚕丝,细听无了期。某山今荒废,何仆最顽痴。貌争肥瘦,谭心校髓皮。因勘对病药,第一是随时。袁中郎:《广陵集》。
又《与小修夜话忆伯修》诗云:
羁客看人世,孤云信此生。长兄官自达,小弟学无成。买酒思灯市,踏花忆贯城。飞沙没马首,怕不御街行。
两诗阐明,中郎满腔热情地驱逐小修来到实州,兴致盎然地听小修议论家乡之事,并颂扬小修:“颜肥兼耳阔,失意几曾嗔”。
与小修所言:“丁酉,予又下第”相一致。“长兄官自达,小弟学无成”,又证明《与小修夜话忆伯修》诗写于万历二十五年丁酉八月以后(长兄即袁宏
道,丁酉八月以翰林院修撰充东宫讲官),当时中郎确在实州。
《袁中郎先生全集》
上述考证已足够证明,袁小修“从中郎实州”一定在万历二十五年下半年(八月以后),而不成能如雷威尔等先生所言的万历二十六年。
那就是小修从中郎处见到半部《金梅瓶》确实切时间,也就是在现有材料根底上我们所考知的《金瓶梅》手本传世的第二个信息呈现确实切时间。
袁小修日志仍是袁中郎致董思白书非伪托的佐证。那就间接地证明了《金瓶梅》手本传世最早确实切的年代是万历二十三年(1595)。
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对袁中郎致董思白书的实伪问题有思疑。我在《〈金瓶梅〉传世的第一个信息》一文中已阐明:
袁小修编的《袁中郎先生全集》二十卷(万历四十七年刊于徽州)中确有袁中郎致董思白书。
除此之外,我认为袁小修日志亦切当地证明了中郎致董思白书的可靠性。
小修日志讲到,万历二十五年他从中郎处见到半部《金瓶梅》前,就已听董思白谈到过《金瓶梅》,那就表白袁中郎致董思白书所云,中郎的半部《金瓶
梅》来源于董思白是可靠的。 此为一。
小修日志讲到,他从中郎实州,见到的《金瓶梅》只是半部,那就证明袁中郎致董思白书所云: “后段在何处抄竟,当于何处倒换,幸一的示”之语确是
事实。 此为二。
从时间、地点上来察看,袁中郎致董思白书说在吴县令任期间得到《金瓶梅》,时间是万历二十三年,而小修从中郎实州,见到《金瓶梅》是万历二十五年。
袁中郎从万历二十五年春辞吴县令职后,是年盛夏已侨居实州。
我们从小修日志并参以中郎行迹,能够确认中郎在吴县令任内得到《金瓶梅》之说是可信的。 此为三。
由此可见,《金瓶梅》手本的早期传播情状是: 万历二十三年,中郎从董思白处得到了手本,那是目前所确知的《金瓶梅》手本传世的最早年代。
嗣后,万历二十五年袁小修从中郎处见到那个手本。 那个手本传世时仅只数卷(或称半部),而非全帙。
那就是袁小修日志所透露给我们的《金瓶梅》最后传播的重要史实。
《周钧韬研究精选集
正文:
①魏子云《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附录》,台北:台湾时报文化出书事业有限公司1981年。
②魏子云《金瓶梅的问世与演变》,台北:台湾时报文化出书事业有限公司1981年。
③④袁中郎《瓶花斋集·告病疏》。
文章做者单元:深圳市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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