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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街头捡钱拒还“谁捡到就是谁的”,女孩崩溃下跪:那是我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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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陌头的一段视频引存眷

一老太太在路边

捡到女孩掉的200元不愿回还

女孩哭着下跪说爸妈不在家

那是她的生活费

最初在一位热心大哥的调和下

白叟才回还

视频展现,女孩身穿蓝白色校服,手里拿着一个袋子,跪在一个白叟面前不断大哭,脸色非常焦虑。可白叟也立场野蛮,两边各不相谋争吵不休,女孩口中不断说“我那个钱是有用的。”

据其时在现场的网友介绍,女孩父母不在身边,和爷爷奶奶生活, 她失慎掉了200元,当转身往捡的时,没想到被一名老太太夺先一步捡到手了。之后小女生跟老太太索要,遭到了老太太的回绝。

情急之下小女孩不能不对着老太太下跪,乞求老太太把捡到的200元钱回还给本身。 但是那老太太捡到手的200元钱,哪肯随便再还给对方呢?所以,小女孩忍不住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一边说:“ 那200元钱是我的! ”老太太却不管那么多,不断指着小女孩呵斥:说那个钱 既然是本身捡到的,必定回本身所有 。何况,小女孩怎么能证明那200元钱就是本身的呢,总不克不及喊它一声让钱容许吧?

那个时候路人听到小女孩的哭声,有一名小伙子走了过来,晓得工作的原委之后看不下往了,就对老太太劝导: “ 太不适宜了,就是捡到1000块钱,也要给人家的是不是?”

而跟着越来越多的人围看,一名市民对路人指着老太太说: “ 捡到人家钱,应该给人家。”

年轻小伙子对小女孩说: “ 你如许哭处理不了问题,是不是,哭是没有用的!” 固然小伙子很想帮手,又预备本身掏出200块钱给小女孩,但是小女孩回绝了。

老太太可能是看到有那么多人在对本身指指点点,又在小伙的劝导之下, 老太太才不情愿地把捡到的200元,回还给小女孩了。

对此,网友评论:

那白叟实的过分分了...

那做法几乎让人没法理解

黑龙江一位网友留言称: “ 侵吞行为是能够拘留的, 固然200块钱是小事,但是受害者仍然应该遭到庇护。”

北京一位网友留言称:“小女孩那一声声哭喊实的好意酸,可想而知那200元钱对她多么重要,如果我碰着如许的工作, 必然会帮小女孩一下,多给她几百块钱不需要再给人下跪。”

对此

有关律师表达

“拾金不昧”是法令标准

有律师表达,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白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回还失主。”那是对“拾金不昧”的法令规定。其其实其他相关法令规定中亦有所涉及,此中“偷盗功”、“侵吞功”等属于进犯财富、损害民事权益的法令规定,它们反映了庇护小我财富所有权的法令意义。

在法令层面,“拾金不昧”具有明白的法令规定,要求拾得物品的人应当及时回还失主,承担响应的义务。因而说,“拾金不昧”既是一种文化传统,也是法令标准,两者相辅相成。

有专家也是表达,一些老年人凭着“没人看见就不算偷”,“年龄大了,该我拾到就该是我的”等错误看念行事,应认实深思,重温文化传统,树立好的社会公德和法令意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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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红星新闻、新闻晨报、快科技、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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