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播分离模式优缺点?
制播各模式优缺点?
电视节目的制播各有两层含义:1是解决播出机构内部的改问题,将政策答应的制造业务 与其他经营业务剥离出来,打造市场主体,激活播出机构自身的创新能力;2是理顺国有播出机构与社会制造机构之间的市场关系,在进1步增强广播电视等传媒导向职责的同时,鼓励更广泛的市场竞争,使电视节目的制造产业与播出产业相得益彰,共同做大做强。然而,在近十年来的推进过程中,制播各遭遇了以下阻力(弊端):
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电视节目制播釆取政策主导模式,对于市场上有较高预期的某类节目产品造成积压,使投进节目制造的大量资金短期内得不到回报,对于非国有电视制造公司冲击较大,影响了电视节目社会制造产业的发展。
2、广播电视等传媒行业尚未在全国形成辛迪加给予模式,至今很多播出机构的策划创意、生产制造、节目营销、集成播出等环节处于封闭状态,产业体系无法形成上游环节(如生产制造)的全面开放,商业电视和公共电视分工不明,责任不清。
3、电视行业是1个资金、智力和劳动力密集性产业,重装备、大投进都不1定有大的产出,小投进肯定不产出。由于产业的封闭和上游(生产制造)的限制,使得非国有资本大规模进进新媒体的视频制造,竞争力江河日下。
4、产业整体竞争水平和效能低下,在许多电视媒体的内部治理上,现仍停留在国有企业早期的粗放运营水平,远未达到粗细化、集约化程度,虽然被指责为“高度垄断,低度竞争”,但实际上盈利程度不高,有受众减少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