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作品的前传,后传,外传,别传等的续写权是否应属于著作权人所有?
文艺作品的前传,后传,外传,别传等的续写权是否应属于著作权人所有?
没错,应该属于著作权人所有。
在法律上,该权利其实喊“改编权”: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1款第(十4)项规定: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 (十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 当然,著作权人可以将改编权许可给他人,让他人来写前传、后传、外传或别传。文艺作品的前传,后传,外传,别传等的续写权是否应属于著作权人所有?
没错,应该属于著作权人所有。
在法律上,该权利其实喊“改编权”: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1款第(十4)项规定: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 (十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 当然,著作权人可以将改编权许可给他人,让他人来写前传、后传、外传或别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