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明朝时期的史可法
生平
崇祯年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历任户部员外郎,郎中。
崇祯八年(1635年),随卢象升镇压各地民变。
十年(1637年),被张国维推荐升任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广诸府县。
十四年(1641年),总督漕运。
十六年(1643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十七年(1644年)三月闯军陷北京,崇祯帝自杀。
福王南京称帝,即弘光帝,拜可法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故人称“史阁部”。
弘光时,设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江北四镇,可法为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兵入关后,可法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
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 ,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
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左良玉率数十万兵力,由武汉举兵东下,要清君侧,“除马阮”,马士英竟诎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只得兼程入援,抵燕子矶,以致淮防空乏 。
良玉为黄得功所败,良玉呕血死,全军降清;史可法奉命北返,此时盱眙降清,泗州城陷。史可法遂至扬州,继续 抗清。
五月,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刘泽清逃,北遁淮安。仅刘肇基等少数兵至,防守见绌。
此时多尔衮劝降,史可法致《复多尔衮书》拒绝投降。《复多尔衮书》:“今逆贼未服天诛,谍知卷上西秦,方图报复。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贼之头,以泄敷天之愤。
则贵国义闻,照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不卑不亢,流传万世。
副将史德威随可法有年,可法纳德威为义子,托以后事;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攻城。入夜,扬州城破,史可法自刎不死,众人拥下城楼,大呼曰:“我史督师也!”,被俘。
多铎劝降他:“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但史可法表达 :“城亡与亡,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
多铎因清军攻城伤亡甚大,颇恼恨,下令屠杀扬州百姓。
大屠杀延续了十天,死亡八十万人(或认为此说较夸大),史称“扬州十日”。
史可法死后十二日,其遗体不知下落。
顺治三年(1646年)史德威将其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
后来全祖望曾写《梅花岭记》描述此事。
评论
清高宗以其忠义,追谥忠正。
史可法是左光斗的学生,方苞曾写《左忠毅公轶事》,述说史可法与其师左光斗之间的提携情感,自是铮铮铁骨、有血有泪。
夏完淳说过:“史道邻清操有余而才变不足。”“用兵将略非道邻所长。”
郑廉说史可法“为人廉谨无大略,特治世之良臣,遇变则信国、叠山俦耳。其于驾驭笼络,应机济变,非其所长”
部份专家认为史可法在军事上“昏聩无能,误国误民”,“渡河复山东,不听;劝之西征复河南,又不听;劝之稍留徐州为河北望,又不听”,“一以退保扬州为上策”,还妄想“联虏灭寇”,清军兵分三路,挥师南下时,史可法竟朝令夕改,可谓进退失据、战守皆废。
经营一年有余的扬州城,清军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占领了扬州城。史可法至多可算一个“忠贞之士”、“民族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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