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
来女士案,警方为什么让重大嫌疑人许某某与他的女儿独处十几天
谢邀。
关于来女士惨案,经过杭州警方全方位无死角的侦破,重大嫌疑人许某某已认罪伏法。伴随取证进程的推进,正义不会缺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就题主所提的问题,我想谈几点个人分析:
其1,这是警方实施欲擒故纵的障眼法。1个大活人凭空消失且作案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见犯罪分子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且蓄谋已久。怀疑不是证据,和高智商犯罪分子作斗争,就必须不动声色的麻痹对手,膨胀他自以为是无懈可击的侥幸心理。倘若仅凭直觉预知的风险,转移年仅11岁的孩子,难免打草惊蛇,诱发犯罪分子狗急跳墙的疯狂,还会造成对孩子的极大精神侵害。
其2,人性是个很复杂的东西。许某某之所以如此丧心病狂,对枕边人痛下杀手,这背后肯定有触碰其不可言说的个人私欲、关乎其生存底线生命尊严的不可逆转无法调和的家庭矛盾。当这种矛盾已经被血腥的方式处理以后,短时间留给他的不是负罪感而是如释重负的清静。他觉得长期压抑几近奔溃的精神得到解放,这从他沉稳镇静面对警方调查的语气神态可以窥探——事实告诉我们:越是滴水不漏越是暗流涌动。
其3,刑事案件的侦破,有高度的严谨性、专业性与保密性。警方在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或者没有百分百的证据链前,不可能也不应当被汹涌的舆情或者如你我1般的食瓜群众牵着鼻子走。摸排走访,警卫布控,调查取证,技术比对,刑事审讯等等,该走的弯道1个都不能少。法的公平与威严才能最大程度的得以体现。可以说,警方在保护小女孩的生命安全方面,早就有了周密有效的部署——这不是游戏赌博。
最后,我想说的是此案尚有很多细思恐极的疑点,譬如:凶手究竟是如何做到将受害人粉身碎骨不留痕迹连警犬都失灵的?有没有帮凶?处于隐身状态的其他人包括许某某的儿子、来某某的前夫等是否与本案有关?还有据传许某某的前妻也是失踪的,难道……?
距离结案还有1段时间,我们坚信:惩恶扬善的法律利剑正铮铮作响,真相必会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