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安全教育条例?
中小学安全教育条例旨在规范学校及学生在校园内开展的安全活动,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条例规定学校应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知识培训,并对参与者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家长和教师也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孩子的安全环境。
《中小学安全教育基本准则》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2、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任务。
3、学校和家庭应共同营造安全、健康、快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基本准则》强调的包括以下方面:
1、准时到校: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老师或家长,避免到不良场所如网吧、酒吧等。
2、交通安全:过马路时需走人行横道、天桥或地下通道,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不在道路上玩耍或逗留,乘坐校车或其他车辆时需注意安全。
3、自行车与电动车安全: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确保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
4、自然灾害与灾害天气防范:遇到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应避开灾害路段或绕行,对于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区,需特别警惕。
5、在校安全: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遵守学校规定,保持上下楼梯、通行楼道的秩序,避免拥挤和踩踏,不攀爬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
6、食品卫生:不吃“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买无证小摊小贩的食品,讲究个人卫生,个人餐具及时清洗,生病或身体不适时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
7、寄宿安全:遵守寄宿规定,正确使用电器和火源,不私自留宿他人,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会用消防器材。
8、防溺水安全:不在危险水域如河边、亲水平台等区域玩耍,如遇同伴溺水,应智慧救援,及时呼喊大人帮助,不擅自下水施救。
9、心理健康安全:积极乐观,多与他人沟通交流,多参加集体活动,遇到问题尽力自己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学会寻求帮助,不参与不良活动,如打架斗殴、欺凌他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