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电影院获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较为复杂,根据不同地区的审批流程有所差异,部分地区由县(区/县级市)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接审批后发放许可证;而另一些地区则需先由县(区/县级市)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受理审批,并报地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发证,具体操作如下:
1. 办理程序
申请登记:
- 提供电影技术部门放映设备检验鉴定书;
- 提供电影放映人员技术合格证书;
- 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
- 提供卫生部门审核意见书。
受理:
- 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打印《受理回执》。
资料审核及现场审核:
- 获得同意后,进行审查并确定是否颁发许可证。
领证:
- 按照规定日期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发放电影放映许可证。
2. 税费标准
许可费用:100元/个。
3. 办理时限
从接收申请登记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从收到申请资料起至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自批准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通知并发放电影放映许可证。
上述信息是基于一般性规则制定的,请务必查阅具体地区政策以获取准确信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详情。